民族介紹
公元前5世紀,在斯堪的那維亞半島南河日德半島全部及波羅的海沿岸、北海南岸等地方分布著一些部落,部落人自稱德意志人,而克爾特人和羅馬人則稱他們為日耳曼人(Germani或Germas),他們偏愛狩獵和放牧,語言屬印歐系日爾曼語族,與拉丁語、希臘語均有聯繫。
從體質上看,日耳曼人與羅馬人非常相像,以致於他們互相通婚也沒有引起太多的爭論。日耳曼人與羅馬人之間的長期交往對他們的文明進程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
從事工作
公元前1世紀,日耳曼人開始轉向定居從事農業經營,實行氏族制度,共有耕地。以後在氏族內部產生出貴族,並分為東、西、北3支。東西兩支輾轉遷徙,一部分在公元4-5世紀與斯拉夫等民族聯合在一起,連同羅馬奴隸一起舉行奴隸起義,推翻了當時較為強大的西羅馬帝國。此後,他們中的西哥特人、勃艮第人、法蘭克人、東哥特人、盎格魯人、撒克遜人等就在原羅馬帝國的部分領土上建起了許多王國,形成封建社會。北支則留居北歐,社會發展相對較為緩慢,8世紀後又分出諾曼人。
在日耳曼人推翻西羅馬帝國所建立的眾多封建王國中,所頒布的法律制度總稱“日耳曼法”。她以各日耳曼王國自己的習慣法為基礎,並吸收羅馬法的一些原則與術語,用拉丁文先後制定較為系統的成文法,是歐洲中世紀法律的基本因素之一,在公元5-15世紀的西歐起過重大作用,對後世資本主義的法律體系也有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