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指導全區防汛抗旱工作,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人畜飲水、節水灌溉和鎮街道供水工作。
◇開展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征 收水保兩費、水資源費、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及采砂管理
費等規費。
◇統一管理全區水資源。
◇組織指導全區水土保持工作。
◇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線等的建設、管理與保護。
◇對全區水利工程建設、水庫移民、水利經濟工作實行行業管理。
◇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東港區水利局機關設行政科室3個:辦公室(掛人事科牌子)、計畫規劃科、水政法規科;事業單位9個:防汛辦公室、水土保持辦公室、基建移民辦公室、農水站、水政監察大隊、水利經濟管理辦公室、馬陵水庫管理局、抗旱服務中心、水利建築安裝工程處;轄10處鎮街道水利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