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概要
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會的前身是1972年為了推進日本的國際文化交流事業,而設立的作為專門機關的外務省管轄的特殊法人,2003年10月2日起變更為獨立行政法人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會(英文名稱是 The Japan Foundation)。國內設有本部和京都分部以及兩個附屬機構(日語國際中心和關西國際中心),在國外21個國家和地區設有22個海外事務所。以政府出資(1,110億日元)作為財政基礎,以運用政府資金獲得的收入,從政府處得到的運營補助金和民間的捐贈作為財政補充。
目的
建立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會的目的是“通過綜合併有效的開展國際文化交流事業,加深各國對日本的了解,增進國際相互理解,在文化和其他領域對世界做出貢獻,以有助於建立良好的國際環境和維持並發展和諧的國際關係”(《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會法》第三條)。
工作
獨立行政法人根據主務省(外務省)提出的中期目標,制定了中期計畫並開展工作。以下列四項工作為重:
促進文化藝術交流
援助海外的日語教育和學習
促進海外的日本研究和知識交流
提供信息援助國際交流
促進文化藝術交流
正所謂“文化交流以人而開始,以人而結束”。文化藝術的國際交流,正是連結人與人的基金會工作的出發點。通過美術,舞台,電影,文藝等藝術領域的交流和共同製作,以及人和生活相關的各種領域的文化藝術交流,開展廣泛的國際交流,旨在創造新型文化。
援助海外的日語教育和學習
日本國外學習日語的人已超過298萬。實現各種目的和滿足各種要求,也同了解日本,增進國際間的相互理解密切相關。因此為了充實並擴充日語教育和學習環境,基金會開展了多種多樣的援助工作。
促進海外的日本研究和知識交流
為了促進海外的日本研究而提供合作關係並對高等教育機關進行援助。同時,開展加深對世界和地區普遍存在的課題的理解,以及共同致力於解決問題的知識交流等工作。
提供信息援助國際交流
作為文化交流的中堅力量,通過開辦研究班並進行指導來援助地區和民間團體的活動。同時通過各類媒體,提供促進交流的信息。
機構介紹
日本文化中心概要
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會為推進與中國的文化交流活動,於1994年3月在北京設立事務所。2008年5月,中日兩國政府簽署《日本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互設文化中心的協定》後,同年8月1日正式更名為日本文化中心。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會非常重視同中國的交流,它在中國開展的各種文化交流事業數量,僅次於美國,為世界第二。
有7名日本職員(其中包括一名日語教育顧問及一名日語教育專家),6名中國職員,合計13名工作人員負責日本文化中心日常工作。
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會的活動,以對國際文化交流項目的綜合、有效的開發為目標,由以下三個大類構成∶
1.文化藝術交流
2.日本語教育
3.日本研究與知識交流
據點介紹
21個國家·22的海外據點,國內的附屬機構·支部,涉足,世界各國的駐外領事館,日語教育機構和文化交流機構等緊密合作,還要一邊,全球的展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