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事院

日本人事院

日本人事院是日本國內閣特設行政機關,成立於1948年(昭和23年)12月3日,根據國家公務員法第2章而特別設定的中央人事行政機關。人事院下設事務總局、國家公務員倫理審查委員會,以及法律顧問和人事院總裁秘書官。

機構沿革

1947年(昭和22年)11月1日:根據國家公務員法,內閣總理大臣管轄下的臨時人事委員會成立;

日本人事院廳舍 日本人事院廳舍

1948年(昭和23年)7月1日:人事委員會成立;

1948年(昭和23年)12月3日:國家公務員法第一次修改,人事院特別設定於內閤府管轄下;

1965年(昭和40年)5月19日:人事院將部分職權移交給內閤府人事局(既現在的日本總務省人事恩給局);

2008年(平成20年)6月13日:人事院將部分職權移交給新成立的內閣官房下轄機構內閣人事局,同時國家公務員制度改革基本法頒布實施。

機構職責

1、公務員制度有關法制的調查研究和有關法令的審查、報批、解釋;

2、公務員考試制度的施行,制訂考試錄取標準,考試出題,以及考試結果有效性的判定;

3、公務員任用制度的制訂與施行,公務員任用情況的調查,任用候補者名冊管理,任用提示,轉任或臨時任用的審查;

4、公務員工資制度的調查研究以及相關法令的實施,制定工資標準,提出調整工資的報告、勸告和意見;

5、指導公務員進修制度的執行,以及相應的調查研究;

6、協調公務員高令問題,退職年金制度的調查研究;

7、各部門公務員苦情申報,包括災害補償、福利、工資等,並進行調查、判定和處理;

8、公務員福利、保健、安全保障等標準的設定和指導;

9、公務員災害補償制度的制訂,法令的實施及監察;

10、職員團體登記和取消登記的口頭審理,職員團體法人資格的認證及取消認證的口頭審理,職員團體關係的調查與改善,及其資料的收集、分析;

11、公務員在盈利企業就職或兼職的審查;

12、公務員懲戒法規的制訂、運用和解釋;

13、公務員勤務時間、休假制度的設立、指導;

14、人事行政方面的外國機關、國際組織、國際會議的聯絡、情報交換、國際協力、技術援助,外國人事行政的調查研究。

人事官

根據國家公務員法人事院設3名人事官,3名人事官需經參議院、眾議院表決同意,內閣任命,天皇陛下認證。3名人事官中其中1人任人事院總裁,對外代表人事院。

國家委員會

概況

國家公務員倫理審查會,是人事院根據國家公務員法以及國家公務員倫理法,而特別設定的。國家公務員倫理審查會設有會長1人和委員4人(其中1人由人事官兼任)。國家公務員倫理審查會設定事務局,處理日常事務。

職責

國家公務員倫理審查會所掌職責 :

1、提出倫理規程的制定、廢除的意見;

2、調查研究國家公務員保持倫理相關事務;

3、綜合企劃國家公務員倫理保持的研修;

4、審查各種報告;

5、違反國家公務員倫理法的懲戒處分標準;

6、違反國家公務員倫理法的違反嫌疑情況調查,確認懲戒結果;

7、指導和提醒各府省採取必要措施執行國家公務員倫理法。

事務總局

官房部局

人事院組織機構圖 人事院組織機構圖

根據國家行政組織法,人事院下設事務部門——事務總局,由事務總長和事務次長領導 。

人事院事務總局官房部局
總務課 全院庶務的統籌和執行
企劃法制課 法律解釋和法令審查
人事課 內部人事行政事務
會計課 財務和資金監管
國際課 人事行政的國際交流和國際合作

職員福祉局

職員福利局,主管國家公務員的工作時間、休假的規則制定,向國家公務員的兒女看護問題提出支援策略,提出促進職業健康、職業安全和職務傷害賠償的相關制度法案,指導各省府國家公務員工作條件和工作環境的有關業務。

下設:職員福祉課、補償課、審查課、國際課。

人才局

人才局,主管國家公務員的採用、升任、身份保障和人才培養。

下設:企劃課、試驗課、研修調整課、研修指導課、試驗專門官室。

給與局

給與局,主管國家公務員的給與制度事務。

下設:給與第一課、給予第二課、給與第三課、生涯設計課。

公平審查局

公平審查局,主管國家公務員提出的申訴和行政審查。

下設:調整課、職員相談課

公務員研修所

日本人事院公務員研修所 日本人事院公務員研修所

公務員研修所,位於埼玉縣, 主要是負責給各府省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和職員提供契約研修的機構。 下設:教官室、教務部

專門委員會

公平委員會

苦情審查委員會

災害補償審查委員會

健康專門委員會

安全專門委員會

試驗委員會

地方事務局

概況

日本人事院地方事務局分布圖 日本人事院地方事務局分布圖

人事院地方事務局負責實施各管轄區域的人事院事務計畫。

人事院共設有北海道事務局、東北事務局、關東事務局、中部事務局、近畿事務局、中國事務局、四國事務局、九州事務局和沖繩事務所。

北海道事務局

管轄區域:北海道

所在地:札幌市

內部組織:

總務課 總務系
職員企劃系
研修系
第一課 給與系
公平勤務系
第二課 任用系
試驗系

東北事務局

管轄區域: 青森縣、岩手縣、宮城縣、秋田縣、山形縣、福島縣

所在地:仙台市

內部組織:

總務課 總務系
職員企劃系
研修系
第一課 給與系
公平勤務系
第二課 任用系
試驗系

關東事務局

管轄區域: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埼玉縣、 千葉縣、東京都、神奈川縣、山梨縣、新瀉縣、長野縣

所在地:埼玉市

內部組織:

總務課 總務系
職員企劃系
研修系
會計系
第一課 給與系
公平勤務系
第二課 任用系
試驗一系
試驗二系
試驗三系

中部事務局

管轄區域:岐阜縣,靜岡縣、愛知縣、三重縣、富山縣、石川縣、福井縣

所在地:名古屋市

內部組織:

總務課 總務系
職員企劃系
研修系
第一課 給與系
公平勤務系
第二課 任用系
試驗系

近畿事務局

管轄區域:滋賀縣、京都府、大阪府、兵庫縣、奈良縣、和歌山縣

所在地:大阪市

內部組織:

總務課 會計系
總務系
職員企劃系
研修系
第一課 給與系
公平勤務系
第二課 任用系
試驗系

中國事務局

管轄區域:鳥取縣、島根縣、岡山縣、廣島縣、山口縣

所在地:廣島市

內部組織:

總務課 總務系
職員企劃系
研修系
第一課 給與系
公平勤務系
第二課 任用系
試驗系

四國事務局

管轄區域: 德島縣、香川縣、愛媛縣、高知縣

所在地:高松市

內部組織:

總務課 總務系
職員企劃系
研修系
第一課 給與系
公平勤務系
第二課 任用系
試驗系

九州事務局

管轄區域:福岡縣、佐賀縣、長崎縣、熊本縣、大分縣、宮崎縣、鹿兒島縣

所在地:福岡市

內部組織:

總務課 總務系
職員企劃系
研修系
第一課 給與系
公平勤務系
第二課 任用系
試驗系

沖繩事務所

管轄區域:沖繩縣

所在地:那霸市

內部組織:

總務課 調查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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