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化委

全國高科技日化產業化委員會(簡稱“全國日化委”,英文縮寫“PHIC”),是全國高技術產業化協作組織中負責在全國範圍內協調、促進各地日化產業實現高技術產業化的工作委員會,全國高技術產業化協作組織是科技部、教育部、中國科學院、建設部、信息產業部、公安部、農業部、衛生部、解放軍總後、航天總公司等15部委牽頭,多個領域的權威機構共同參與創建,按照“政府行為推動,市場行為實施”的指導思想和“動態聯盟,平等協作”的基本工作模式,大力開展高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方面的工作,其性質為政府行為動態聯合體。
全國日化委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自主創新,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偉大戰略目標,貫徹落實“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和共享、形成廣泛的多層次的創新合作機制”的指導方針,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實現高科技成果產業化為核心,全面開展高科技成果產業化創新工作。明確技術創新服務平台的建設要求,突出資源整合和服務功能;按照“面向產業、需求導向;創新機制、盤活存量;政府引導、多方參與;明確權益、協同發展”的原則,構建日化產業振興和戰略性產業發展的技術創新服務平台。
全國日化委致力於充分激發全社會的創新活力,積極參與跨行業、跨領域、跨地域的科技創新協作,為企業家、專家、政府搭建交流與合作的平台,引導各產業領域的發展與突破,培植高科技支撐下的新的產業集群。
全國日化委以“動態聯盟、平等協作”的工作模式,組建了由兩院院士參與、國際國內各領域專家為主體的多個創新研究機構及產業開發機構,抓住一批重大、關鍵、共性技術,在配合主管部門組建“高新技術中試基地”、“全國高科技產業創新基地”、等科技產業化創新項目,帶動了一批新的產業集群的崛起。
拓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空間,加強國際合作。全國日化委在雙邊、多邊科技合作框架下實施國際合作項目,大力扶持國內企業擴大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出口,並在海外設立研究開發機構。引導跨國公司在華設立研究開發機構,支持協助我國科學家和科研機構參與或牽頭組織國際和區域性大科學工程。
為獎勵科技創新,牽頭設立了由國家科技部、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依據國務院頒布實施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批准的“華夏高科技產業創新獎”,重獎在促進自主創新、推動高新科技產業化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企業家、科研和管理人員,激發全民創新熱情、培植民族創新文化、弘揚民族創新精神。
全國日化委堅持不懈地探索中國高科技產業創新之路,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創新與產業化服務體系。全國日化委將致力於建設成為國際化、權威性高科技產業創新機構,始終堅持走自主創新之路,以只爭朝夕的精神為建設創新型國家而努力奮鬥!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胡錦濤總書記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及質量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總體部署,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加強市場監管,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保障產品質量,服務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服務於營造良好的品牌與技術創新環境,服務於提高社會誠信、法治水平,進一步發揮智慧財產權保護和質量在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中的作用,為加快提高日化行業體制、品牌建設服務。深入開展監管工作,強化生產源頭監管,嚴格市場準入,加強市場整頓,積極推行信用監管,深入開展品牌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完善各項保障措施,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推動市場秩序持續好轉,保障生產安全和質量安全。
二、主要工作職能
(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要形成一大批具有自主創新能力,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國際競爭力品牌的指示精神,通過廣泛地組織實施全國日化領域高科技成果和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套用,以及相關的協作轉化與產業化示範工程,逐步建立建全日化領域的科技產業鏈和社會化專業服務體系,高效推動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推廣實施。
(二)建立國家日化產業園、示範基地、研究院、研究所、研發中心、實驗室、日化產品中試基地、產業配套機構及行業標準制定實施。
(三)接受國家政府職能部門委託,開展調研,向有關部門提供有關日化管理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探索有中國特色的日化產業管理標準,及時總結經驗、推薦有關日化方面行之有效的實踐和研究成果。
(四)會同國內外有關專業機構,如市場調查、經濟理論戰略研究、行銷策劃、品牌企業文化研究等單位,為日化企業實施品牌戰略、資本運營、技術創新等方面提供諮詢服務和解決方案,並通過活動,推動中國企業各個領域的合作與交流,促進中國日化產業與國際經濟貿易的發展。為全國各日化企業、團體和個人提供政策指導、科技信息、科研成果和技術,扶植、協調、促進日化產業的健康發展。
(五)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組織日化產業開展國內和國際的學術、科技交流會、高峰論壇、研討會、博覽會、科技培訓等,不斷提高日化產業的科技水平和產業化程度。
(六)按照國家規定,對日化產業領域內的科技成果進行,鑑定、開發、推廣日化產業的科技成果,促進科技成果產業轉化。
(七)按照國家規定,創造條件,爭取政策,對全國高科技日化產業化發展有突出貢獻的企業及人物進行宣傳和表彰。依法保護本委企業的合法權益,積極服務,向有關部門反映其合理的意見或要求,積極提供支持和幫助。
(八)編輯、出版日化刊物,宣傳時尚日化、化妝品、渠道經銷商的先進管理方法及企業成功經驗。出版日化產業專著,編纂產業專題調研報告、宣傳普及日化科學知識,整理完善日化產業規章制度,貢獻於社會。
(九)實施推廣國家繼續教育項目的培訓,學歷教育、職業教育、專業培訓、技能大賽等,開展繼續教育學分制;日化行業的技術研發的業務培訓;制定日化產業理論知識、技術、崗位資格、專門人才的管理體系、科研體系及相關認證培訓標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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