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產品結構

旅遊產品結構是指各類旅遊產品之間及其內部的比例關係,它是旅遊經濟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 旅遊產品的比例關係主要表現在:第一,各旅遊行業或部門提供的單項旅遊產品之間的比例關係。例如,交通運力與旅遊景區容量或飯店床位數之間的比例關係。第二,同一旅遊行業或部門提供的旅遊產品之間的比例關係,這些旅遊產品的類型相同,但在規格、檔次和具體內容上卻有著較大的差異。例如,不同星級標準的飯店產品,不同旅遊線路的觀光型產品等。[1]

內容

由於旅遊產品具有不同於一般商品的特點,因而,研究旅遊產品結構也應從不同的方面來認識。

(一)旅遊產品消費結構

旅遊產品消費結構,是指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所消費的各種類型的旅遊產品及相關消費資料的比例關係,以及旅遊者的不同消費層次及水平的比例關係。不同旅遊產品及其要素的消費類型主要包括食、住、行、游、購、娛等方面的消費;而不同消費層次及水平的消費類型則主要包括高檔消費、中檔消費、低檔消費或舒適型消費、經濟型消費等。因此,研究旅遊產品消費結構對進行旅遊產品結構的調整,以便有的放矢地開發適銷對路的旅遊產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旅遊產品要素結構

旅遊產品是一種綜合性產品,因此要從要素結構入手,研究旅遊景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及旅遊購物品各自的規模、數量、水平及結構狀況,從而把握住各種要素的特點及供給能力,為開發旅遊產品奠定基礎。研究旅遊產品要素結構,還要研究各旅遊要素的組合狀況,即以旅遊景觀為基礎,研究各種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的有機組合,各種旅遊設施和旅遊服務的配備比例,從而組合成綜合的旅遊產品。

(三)旅遊產品組合結構

旅遊產品組合,是按照一定的旅遊需求和旅遊供給條件,把各種單項旅遊產品有機組合起來,形成一定區域內旅遊活動的消費行為層次結構。因此,從旅遊產品組合結構入手,研究各種旅遊線路的設計與旅遊產品的有機組合,把各個區域旅遊產品及一些專項旅遊(如會議、探險、考察、體育等)有機結合起來,向旅遊者提供具有吸引力的綜合性旅遊產品,就成為旅遊產品結構的重要內容。

比例關係

旅遊產品結構的比例關係,主要表現為:

(一)單項旅遊產品間的比例

不同行業提供不同的旅遊服務,它們分別滿足旅遊者旅遊過程中不同的需要。如旅遊飯店在某個時期客房床位數不足,旅遊者的旅遊活動就會發生困難。同樣,交通運力不足,旅遊者的旅行也會受到阻礙。反之,如飯店接待能力與交通運力在某個時期過剩,飯店和交通運輸部門就可能出現虧損。總之,無論哪一種情況都會有礙旅遊經濟的健康運行。因此,組成旅遊產業的各不同行業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在數量上要有一個合理的結構比例。

(二)性質相同的產品和服務間的比例

同一行業雖然向旅遊者提供性質相同的旅遊服務,然而,同種旅遊服務仍然包含了許多不同的類別。例如,旅行社向旅遊者提供的服務,既有綜合性旅遊產品,也有單項旅遊產品;旅行社銷售的旅遊線路,也有許多條可供選擇。飯店有星級飯店和無星級飯店。在星級飯店中,又分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和一星,它們在服務規格、檔次上存在差別。同樣,交通運輸與旅遊景點也可各自細分為不同的類別。因此,同一行業向旅遊者提供的不同類別的旅遊服務之間也應有合理的結構比例。

(三)旅遊行業與其他相關行業間的比例

與旅遊業直接相關的行業有輕工業、商業、郵電通訊業與文化娛樂業等,它們也為旅遊者提供產品和服務,為旅遊者旅遊過程中所需要。儘管其需要的過程對不同的旅遊者差異度較大,但是,它們也應與旅遊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保持一定的結構比例關係,這樣才能保證旅遊經濟的運行順利暢通。

總之,旅遊者的需要是多方面的,旅遊產品的供給也要多種多樣。旅遊產品的結構是由旅遊需求與供給的矛盾運動決定的。旅遊目的地國家或地區應根據旅遊者需求的多樣性和變動性在不同時期的變化趨勢,對旅遊產品結構進行相應的調整。

我國旅遊結構

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我國已經形成了一大批以風景、歷史、文化為主的觀光型旅遊產品,也出現了一些專項或主題型的旅遊產品,如探險旅遊、宗教旅遊、修學旅遊等。在旅遊產品的銷售方式中,團體包價或半包價的形式仍占主導地位,散客旅遊近年來雖然有所增加,但所占比重較低,仍然居於從屬地位。

當前,我國旅遊產品結構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品種單一,觀光型旅遊產品的比重大,非觀光型旅遊產品的比重少,團體旅遊產品的比重高,散客旅遊產品的比重低。

為解決上述問題,建立多樣化的旅遊產品結構,我們應當充分利用我國豐富的旅遊資源,抓緊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1.以國際旅遊市場需求為導向,堅持觀光產品與非觀光產品並重的原則。一方面繼續開拓觀光旅遊產品,通過深層次開發和總體包裝,使一般觀光產品向組合型觀光產品發展。另一方面大力生產非觀光旅遊產品,如度假、保健、修學、探險等專項或主題型旅遊產品,使旅遊產品結構多元化。

2.改善旅遊產品的銷售體系,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團體、家庭、散客並舉的銷售模式與接待系統。

3.根據旅遊產品的生命周期,建立相應的升級換代機制。對處於生長期的旅遊產品,要積極宣傳保護,使其逐步占領市場;對處於成熟期的旅遊產品,要不斷最佳化完善,延長其成熟時間;對處於衰退期的旅遊產品,要迅速淘汰。為此,必須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以價值規律為基礎的產品更新機制,在這種機制的作用下,旅遊業的生產經營者能夠根據市場變化不斷推出新產品,淘汰老產品,使我國旅遊產品的結構與世界旅遊市場的需求趨於一致。

要達到旅遊產品結構的最佳化可以通過以下幾個途徑:

1.加強巨觀調控,科學規劃旅遊資源開發

旅遊主管部門在旅遊資源開發中要加強規劃引導,開發中要突出特色、突出品位、突出‘精品,通過科學規劃使得區域內旅遊景區、景點與各項旅遊服務接待設施之間在數量上、質量上供求一致,增加協調性,避免近距離的重複建設。

2.重視知識經濟對旅遊產品結構最佳化的影響

知識經濟帶來了新的社會經濟模式,同時也帶來新的社會生活模式和旅遊消費模式。知識經濟時代要求旅遊企業創新旅遊經營管理模式和旅遊服務形式,以適應知識經濟社會人們的旅遊偏好、價值觀念,滿足旅遊者求新、求奇、求樂、求刺激等方面的心理需求。知識經濟時代,知識成為消費的內容,也成為消費的形式,所以知識經濟也為我們帶來了新的旅遊產品,如高科技在主題公園的套用、高度逼真的虛擬環境將可能成為獨具魅力的旅遊產品。

3.文化旅遊產品體系的建設

旅遊產品品味的高低與旅遊產品中的文化含量有著十分緊密的關係。要提升旅遊產品的檔次,增強旅遊產品的感染力,最佳化旅遊產品結構,必須要重視文化旅遊產品的深度開發和文化旅遊產品體系的建設。文化旅遊產品指的是以地域文化為內容,通過各種文化載體、以各種形式提供給旅遊者消費的旅遊產品。文化旅遊產品體系包括觀賞型的景觀文化旅遊產品和參與、體驗型的文化旅遊產品。前者包括歷史文化旅遊產品(如文物、古蹟等)和民俗文化旅遊產品(如民族服飾、民族節慶、民間傳說等);後者包括風情文化旅遊產品(如宗教風情、田園風光、都市風情等)和藝術文化旅遊產品(如表演藝術、造型藝術、語言藝術、綜合藝術等)。文化旅遊產品的開發中要注意產品中文化內涵的積澱及文化內涵向旅遊者的傳遞,通過各種途徑、採取各種手段向旅遊者傳遞其深刻的文化內涵,才能使一般的旅遊者從中得到教育與陶冶。

4.旅遊產品的升級換代

隨著旅遊產業的發展,旅遊市場的不斷成熟,旅遊市場需求呈現多樣性、個性化的趨勢。單一的旅遊產品結構體系不能適應旅遊消費需求的更新和發展趨勢。旅遊產品的升級換代主要從兩個層面展開:一是由單一產品結構向多層次產品結構的轉換,以滿足日益多樣化的旅遊消費需求;二是就單一產品本身要不斷提升檔次,豐富產品的內涵,不斷開發特色旅遊項目,只有那些文化內涵豐富、富有濃郁地方特色和民族風情的、參與性強的旅遊產品才能滿足日益個性化的旅遊消費需求和不斷成熟的旅遊消費者的更高要求的旅遊消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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