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紹魁

方紹魁 (生卒年不詳),字三遲,廣東番禺人。明嘉靖十三至十,六年(1534~1537年)任沙縣縣令,辦事開明練達。

基本信息

不受舊俗約束。閒暇時,登高眺望,賦詩作對,有時甚至在山中處理政務,極為神速。他教育百姓以敬老愛幼為根本,見到學好的,象對自己的孩子一樣嘉獎他們。對奸邪之徒處罰則很嚴厲。有一個姓盧的劣紳,平常包打官司,結黨行兇,為害一方,方紹魁列舉他的罪狀,將他繩之以法。還有一個盜賊氣焰囂張,即使白天盜竊,人們也無可奈何,方紹魁把他杖殺了。有一次,境內出現8隻猛虎為患,他親自率眾前去捕捉,射死5隻,其餘3隻掉進陷阱被打死,境內終於平安無事。在他任職期間,四境安定,百姓安居樂業。

方紹魁尤其關心學校教育,注意培養人才。當時鄉下很少有人讀書,他創設社學,親自選擇教師,為平民子弟授課,使窮鄉僻壤的鄉民也有誦讀詩書的機會。對於有才氣的學生,方紹魁以大禮相待。沙縣文治,從此日益強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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