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小玲,曾任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於2015年7月被免。
李玉林,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2015年7月,免去方小玲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