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裂與延續:人民法院建設

斷裂與延續:人民法院建設

《斷裂與延續:人民法院建設》,作者: 何永軍,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於2008年出版,中國共產黨自井岡山建立革命政權時起,就有了自己的政法工作,並逐步形成了以“服從黨的領導”、“為中心工作服務”、“走民眾路線”、“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和“德才兼備”等為內容的人民司法傳統。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中國共產黨自井岡山建立革命政權時起,就有了自己的政法工作,並逐步形成了以“服從黨的領導”、“為中心工作服務”、“走民眾路線”、“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和“德才兼備”等為內容的人民司法傳統。文章圍繞人民司法傳統的命運考察了1978~2005年人民法院建設的歷程,展現了人民司法傳統由中斷→恢復與發展→部分斷裂→部分復興的歷史際遇。

作者簡介

何永軍,四川南部人,法學博士,原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教員,現供職於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主要從事訴訟法學、司法制度、政治法律思想史以及法律社會史的研究。先後在《法制與社會發展》、《法律科學》、《社會科學》、《寧夏社會科學》、《四川大學學報》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十餘篇,其中部分文章被人大報刊複印資料和《高校文科學術文摘》轉載。

目錄

序一

序二

第一章 導論

一 研究對象與主題

二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三 文章思路與結構

四 材料、概念與方法

第二章 “告別革命”與人民法院建設的興起

一 “繼續革命”與趨於“無訴”的社會

(一)依附於公社的社員

(二)依附於單位的單位人

(三)城鄉分割--嚴格的戶籍管理

(四)趨於“無訴”的社會

二 撥亂反正與“告別革命”

(一)平反冤假錯案

(二)關於真理標準問題的討論

(三)工作重心的轉移

(四)摘帽與落實政策

三 社會治理網路的恢復、重建及人民法院建設的興起

(一)社會治理網路的恢復與重建

(二)人民法院建設的興起

第三章 人民司法傳統的恢復與發展

一 服從黨的領導

(一)黨委審批案件

(二)向黨委請示和報告

(三)政法委協調案件

二 為中心工作服務

(一)主動服務

(二)專項鬥爭

(三)司法建議

三 走民眾路線

(一)深入民眾、調查研究

(二)巡迴審理、就地辦案

(三)陪審制度

(四)訴訟調解

四 實事求是、有錯必糾

(一)複查

(二)回訪

(三)信訪

五 德才兼備

(一)嚴把進入關

(二)政治思想教育

(三)幹部培訓

第四章 社會轉型與人民司法傳統的部分斷裂

一 改革開放與“後總體性社會”的來臨

(一)人民公社的解體

(二)單位制日趨瓦解

二 非正式社會控制手段的衰落

(一)“道德滑坡”

(二)“信仰危機”

(三)“輿論沉默”

三 司法在維持社會秩序中地位的凸顯

(一)第一、二道防線功能的弱化

(二)案件壓力與司法改革

四 改革中人民司法傳統的部分斷裂及影響

(一)日漸萎縮的“民眾路線”

(二)“實事求是、有錯必糾”不再具有正當性

(三)合法性資源的流失

第五章 挑戰、危機及人民司法傳統的部分復興

一 法院建設的挑戰

(一)地方保護主義

(二)執行難

(三)司法腐敗

二 合法性危機的徵象

(一)暴力抗法

(二)報復法官

(三)信訪大潮

(四)棄權票與反對票

三 合法化的努力

(一)意識形態創新

(二)最佳化司法環境及運行機制

(三)樹立司法人員良好形象

(四)治理司法腐敗

(五)開展司法救助

四 人民司法傳統的部分復興

(一)“以德治國”的提出,使黨幹部的“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在法院幹警隊伍

建設中再次受到重視,法院幹警“革命化”得到了重申

(二)“司法為民”的踐行,使人民司法的一些傳統理念和技術的價值又被重新發現,並得以貫徹執行

第六章 結語

一 德法並舉:人民法院建設新思路

二 人民司法傳統斷裂與延續的內在理路

三 法治中國與權威多元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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