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鹽業公司

新余鹽業公司

新余鹽業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食鹽專營企業,垂直管理單位,公司主要經營食鹽批發業務,負責轄區內食用鹽及行業用鹽的供應工作,隸屬於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新余市鹽務局是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依據國家鹽政管理法規、政策,查處所轄銷區範圍內的鹽業違法案件,正處級建制,行使鹽政市場管理職能,維護食鹽專營政策,隸屬於江西省鹽務局。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基本信息

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新余公司

新余鹽業

新余鹽業公司原隸屬於新余市商業局副食品公司,一九八五年成立江西省鹽業公司後從市商業局分離劃歸省屬管理,行政名稱為新余市鹽務局,企業名稱為江西省鹽業總公司新余市公司。
2005年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掛牌成立,更名為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新余公司,下設新余、分宜兩個配送中心,現有在崗職工34人。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資源開發、鹽業生產和鹽政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鹽行業實際,提出或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辦法。
2、按照國家計畫組織全市鹽業生產、分配、儲存、調撥運輸和銷售,保證鹽產品的市場供應。
3、依照國家的鹽業法規,監督本市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執行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負責管理本市食鹽專營工作,核發《食鹽批發許可證》和《食鹽準運證》;負責本市碘鹽加工和市場供應的監督管理。
4、依照國家的鹽業法規,負責全市鹽政市場稽查工作,規範鹽業生產、運輸和銷售管理,查處鹽業違法案件。
5、負責全市鹽行業的調整、改組、改造;指導行業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行業統計信息、人才需求預測、培訓及交流工作。
6、協同市有關部門制訂鹽業價格等有關政策,參與市有關部門對鹽行業的經濟結構調整工作。
7、承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機構

內設行政辦公室、黨群人事(監察)部、財務(審計)部、食鹽專營部、鹽政稽查支隊等。
下轄分宜縣鹽務局(食鹽配送中心)、新餘食鹽配送中心等。

領導班子

黃小波:新余鹽業公司經理、新余市鹽務局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陳耀強:新余鹽業公司、 新余市鹽務局黨總支書記兼副經理、副局長。
李端平:新余鹽業公司副經理、新余市鹽務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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