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根據江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加強市、縣兩級宗教工作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贛編髮[2004]5號)和中共新余市委、新余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新余市人民政府部分機構調整實施意見的通知》(余發[2005]6號)精神,新余市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務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全市民族宗教事務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貫徹實施黨和國家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和監督;擬定地方性民族宗教工作的有關規範性檔案。

(二)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有效途徑;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制觀念。

(三)維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監督辦理有關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四)研究擬定協調民族關係的原則和方法,做好民族關係的協調工作,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促進各民族間的團結和互助合作;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團結和動員民族宗教界的廣大民眾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

(五)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村組的扶貧工作和協調少數民族村組的對口支援工作。

(六)參與研究制訂少數民族和民族村組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等事業的發展規劃,幫助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民族院校在我市的招生工作。

(七)幫助宗教團體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按各自特點開展工作,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和協調的事務;引導、督促全市宗教活動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進行,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加強同民族村組和宗教團體的聯繫。

(八)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情況,分析發展態勢,及時發現和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重大問題,維護民族宗教界的穩定。

(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宗教系統幹部的培養、教育教職人員,搞好自身建設。

(十)指導縣(區)民族宗教事務部門的業務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審批事項

(一)審批1項:

除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之外的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合併、分立、終止或者變更登記。

(二)核准1項:

恢復更改確定民族成分

(三)審核3項:

1、成立宗教團體;

2、特殊喪葬習俗的少數民族墓地安排與使用證明;

3、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設立、合併、分立、終止或者變更登記。

(四)備案2項:

1、宗教活動場所的登記;

2、宗教教職人員從事宗教教務活動和擔任或離任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工作職責,新余市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務局機關內設2個職能科(室):

1. 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

2. 民族宗教科

人員編制

新余市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按有關規定,核定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

領導職數和非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職數2名;正副主任科員1名。

內設機構

根據余府辦發[2005]3號檔案規定的工作職責,新余市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務局機關內設2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外事、人事、勞資、財務、通訊、行政事務和局召開的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機關政務、綜合協調和後勤工作;負責組織、接待民族宗教方面的學習、參觀、考察事宜;完善工作制度、起草局機關的重要檔案。

(二)民族宗教科

負責民族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參與地方民族法規及其他地方性法規中有關少數民族條款的擬定、宣傳、執行和監督;參與研究制訂少數民族的經濟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少數民族村的扶貧開發、對口支援及經濟技術協作工作;辦理民族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事宜,調解民族糾紛、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負責對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綜合統計與分析;負責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的指導和組織工作,負責收集、處理涉及到民族方面的信息和來信來訪工作。

負責全市佛教、基督教、道教、天主教等方面的工作,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性意見;負責有關宗教教職人員隊伍建設工作;檢查督促國家有關宗教政策、法規的落實,保護正常宗教活動,維護宗教場所和宗教界人士的合法權益;研究宗教的歷史和現狀,負責對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與管理,負責研究並起草地方性宗教方面的法規的貫徹實施辦法、細則等工作的擬定;處理有關宗教團體的涉外事宜,開展友好交往;指導教會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和自治、自養、自傳的方針,防止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對我進行滲透,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負責全市宗教場所的年檢,負責收集宗教方面的信息,處理來信來訪工作。

領導分工

1、朱宜英:女,1963年出生,研究生學歷,現任局黨組書記、局長。主管全面工作

2、劉瑞豐:女,1954年出生,大專學歷,現任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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