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區環境保護局

(八)負責組織和管理全區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全區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區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全區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 (十一)組織開展區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全區環境保護系統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全區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 負責對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工作進行任務分解、督辦和總結上報。

基本信息

負 責 人:余翔
職 務:黨組書記、局長
辦公地址:新都區新都鎮學院路西段399號

工作職能

新都區環保局為新都區人民政府序列行政一級局。
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照法律、法規或受區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訂全區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制定和監督實施本區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計畫;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
(二)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大氣、水體、土壤、噪聲、輻射、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規章並實施監督檢查。
(三)監督管理全區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的恢復工作;監督管理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等的環境保護工作。
(四)指導和協調解決本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查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轄區內的環境污染糾紛;管理全區環境監理、排污費徵收工作;組織開展全區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
(五)監督執行國家、省、市頒布的各類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其他有關環境標準;審核本區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報全區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全區環境狀況公報;參與編制全區可持續發展綱要。
(六)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參與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按國家規定審定區管和市上委託的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負責全區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負責全區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區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參與全區環境保護目標的制定、實施、檢查、監督和考核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區環境保護科技進步、重大環保科研和技術示範工程;管理全區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認證;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
(八)負責組織和管理全區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全區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區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全區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
(九)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學術交流和技術引進工作。
(十)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普及環境科學和環境法律知識;協同區有關部門在大、中、國小和成人教育培訓中開展環境教育和社會環境宣傳教育活動。
(十一)組織開展區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全區環境保護系統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全區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下屬部門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政務,協調機關工作;組織貫徹執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秘、會議、政務信息、檔案、督查、目標、管理、信訪、保衛等政務工作;管理機關基本
建設和行政後勤工作;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檢查的組織工作;組織辦理區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起草綜合性環保檔案、重要講話材料;承辦區環境保護委員會辦
公室的日常工作;歸口管理環保局系統環境保護行政獎懲:開展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規範化建設。
二、法規宣教科(環境稽查科)
監督檢查各項環境保護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協調處理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負責環境保護執法稽查;組織重大環境問
題的調研;負責對外環境法制宣傳教育和本系統的普法宣傳教百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行政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普及環境科學和環境法
律知識,協同區有關部門在大、中、國小和成人教育培訓中開展環境教育和社會環境宣傳教育活動。
負責對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工作進行任務分解、督辦和總結上報。
三、政工人事科(黨總支辦公室)
負責全局政治思想教育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政工宣傳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
評聘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職工培訓和相關人事工作;負責機關的機要、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領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工作。
四、財務科
管理區級環保資金;負責環保投資和區環保系統財務與國有資產綜合管理。負責全區工業企業排污費的審核工作。
五、污染管理科(含環境監察大隊、生態科職能)
負責起草全區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規範性檔案;監督實施國家和地方環境污染防治政策、法規;對全區廢水、廢氣、固體廢物、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以及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等污染防治工作進行指導;組織實施排污總量控制、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審批等環境管理制度;組織調查全區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協調處理跨區域的環境污染糾紛。負責全區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環境統計工作;負責對全區環境監察工作進行指導、督辦和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兩控區"各項指標的統計驗收工作。負責對相關專項整治和上級對應部門交辦的工作進行目標任務分解、督辦和總結上報。負責全區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技術成果、示範工程的管理及推廣套用工作;推動規範我區環境管理體系及環境標誌認證;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組織全區環境監測網的規劃與建設;指導全區污染源監測和環境質量監測;組織編制全區環境狀況公報和環境質量報告書;組織全區環境保護技術合作與交流;參與制定全區環保產業規劃;負責對環境工程工藝設計證書持證單位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全區環境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對全區可持續發展綱要、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提出意見;負責起草全區自然生態環境保護方案;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自然生態保護與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負責對全區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指導全區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負責全區機動車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負責全區環境保護政策資金和項目資金的申請和包裝工作。負責對相關專項整治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工作進行任務分解、督辦和總結上報。
六、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負責區管和市環保局委託的新、擴、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負責並組織驗收、指導全區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負責對相關專項整治和上級對應部門交辦的工作進行任務分解、督辦和總結上報。

地理位置

地址:學院路西段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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