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莽萊子侯刻石

新莽萊子侯刻石

“新莽萊子侯刻石”亦稱“天鳳刻石”、“萊子侯村田刻石”、“萊子侯瞻族戒石”,新莽天鳳三年(16)年二月刻。為國家一級文物。鄒縣舊志書載,刻石原在鄒縣西曹社臥虎山(今郭里境內)前,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王仲磊發現,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由滕縣顏逢甲和鄒縣孫生容、王補、仲緒山訪得,遂移入孟廟,存孟廟啟聖殿內。

萊子侯刻石萊子侯刻石

新莽萊子侯刻石
亦稱“天鳳刻石”、“萊子侯村田刻石”、“萊子侯贍族戒石”,薪莽天鳳三年(16年)二月刻。為國家一級文物。鄒縣舊志書載,刻石原在鄒縣西曹社臥虎山(今郭里鄉境內)前,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王仲磊發現,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由滕縣顏逢甲和鄒縣孫生容、王補、仲緒山訪得,遂移入孟廟。刻石長60.5厘米,寬46.5厘米,厚5.8厘米,為天然長方形青灰色水層岩。刻石隸刻7行,行5字,共35字:“始建國天鳳三年二月十三日萊子侯為支人為封使諸子食(良)等用百餘人後子孫勿壞敗”。行間有界格,外有框線和斜線。刻石字跡清晰,刻痕顯露,保存完好。意為新莽時期,萊子侯為封田或封墓一事,舉行祭祀活動,以贍養宗支家族,立石告誡子孫,永守勿替流傳後世。刻石書法以篆為隸,為西漢末年隸書的代表作。1963年10月,中國科學院院長郭沫若為研究漢代刻石來函向鄒縣文管所索去其刻石拓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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