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所謂“新股熱”是指以偏愛新股、給新股支付較高價格、炒作新股的市場表現。主要危害
“新股熱”有四大危害,即:三高、超募使得市場配置資金的有效性受到質疑;市場定價功能出現較嚴重的扭曲,新股定價水平獨立於已上市公司並自我循環;對上市公司粉飾業績有激勵作用;二級市場頻繁買賣新股和次新股的人虧損很大,統計表明,2011年網上打新者平均收益率為21%,網下機構收益平均8.45%,但2/3新股價格已處於破髮狀態,損失主要由二級市場頻繁購買新股或次新股的投資者承擔。產生原因
至於“新股熱”的成因應是複雜多樣的。從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來看,市場參與者判斷股票價值的能力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間,受到的制約因素較多。同時,機構投資者隊伍還十分薄弱。如果機構投資者薄弱,市場的主要交易行為不以持有股票作為目標,必然出現較強的短期化行為。市場趨勢
“新股熱”在中國市場由來已久。2006年6月-2009年7月(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前),按新股上市首日收盤價計算,中小板市盈率平均約為70倍,主機板約為57倍;2009年7月改革後至今,即便不再對新股定價進行視窗指導,中小板同口徑市盈率約為71倍,主機板約為51倍。說明,無論發行定價高低,二級市場近6年來一直在為新股支付大致相同水平的高價格。但同時,新股上市交易60天后,即網下配售股份解除鎖定後,價格呈明顯下降趨勢。如何抑制“新股熱”?
對於如何抑制“新股熱”?有關人士表示,首先要進一步推動制度完善和制度的準確施用,普及新股風險和定價知識,促進參與各方履職盡責,共同著力降溫“新股熱”。其次,抑制“新股熱”的著力點主要是新股的價格形成機制,包括新股在一二級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要研究運用股權分置改革的成果,增加在新股發行和上市環節的存量股份流通性,考慮用存量股份配售、推動實際控制人之外的股份上市首日可流通等措施,以抑制過度投機新股。
再次,研究增加機構投資者的認購比例。應研究修改有關辦法,考慮取消新股網下認購的比例上限限制,通過加大機構投資者在網下的認購比例,以增加機構在定價時的責任和價格敏感性。這可以加強議價和抑制過高價格的力量。
第四,市場參與各方要充分認識新股的高風險性。有關方面要鄭重提示新股購買者,認購新股要考慮有沒有與風險相對應的價格折扣。這方面詢價機構可以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最後,不斷改進和完善監管制度。發行監管要更加專注於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不斷提升信息披露質量,抑制包裝和粉飾業績。研究取消現行制度中涉及公司價值實質性判斷的內容,避免造成誤導。要進一步完善規則,推動發行人和市場中介機構歸位盡責,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