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真實

新聞真實是新聞的主要特性之一。有兩重含義:第一重含義要求新聞對所報導的事件、人物、思想觀點,在細節、言語上都必須準確可靠;引文、數字、史料等背景材料同樣要準確、有據。然而,對事實描述的準確並不等於一篇新聞或整體新聞報導是真實的。因此,新聞真實的第二重含義是指準確地全面報導事實,對事實的發生原因、對事件實質的解釋,也必須以事實為依據。新聞的意義可以超出事實的時空範圍,但報導的事件本身不能超越它所在的時空。若迴避事實中的重要情節,儘管報導中所寫的事實是準確的,報導本身仍然可能是不真實的。

新聞真實在以下三對矛盾的運動中表現出來:(一)事件的發展與真實的矛盾。一個事件的發生、發展不能完全預料,因而人們對它的觀察和認識需要與事件的發生、發展同步進行,這樣,人的認識的誤差是不可避免的,新聞的真實表現為現在的報導不斷糾正以往報導的偏差的過程,表現為一連串報導的最後結果,這即是馬克思所說的“有機的報刊運動”(《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11頁)。(二)新聞價值與真實的矛盾。新聞是對有新聞價值的事實的報導,而大量的事實是平凡的。新聞報導要追求新聞價值,這種追求本身很難避免強化事實有新聞價值的一面,而淡化、掩蓋其他方面。因此,對新聞真實的認識要在這兩方面進行校正。(三)傳播者價值認識與真實的矛盾。新近發生的有新聞價值的事實千千萬萬,新聞報導只能是經過選擇的,即使十分客觀,選擇本身也使報導帶上了主觀色彩。其中傳播者的價值認識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無論傳播者如何客觀,其價值認識或多或少(或少到當事人也意識不到)會影響到新聞真實。因此,對新聞真實的判斷,需要從多角度進行一定的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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