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參與起草新聞和報紙、期刊出版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制訂新聞和報紙、期刊出版管理的方針、政策以及重要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擬訂報紙和期刊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報紙、期刊業改革相關工作的落實。
(四)負責對報紙(報紙出版單位)、期刊(期刊出版單位)、報刊社和通訊社分支機構、記者站的監管,實施準入退出機制。
(五)組織查處報紙(報紙出版單位)、期刊(期刊出版單位)、報刊社和通訊社分支機構、記者站的違規違法行為以及新聞活動中的重大違規違法活動。
(六)負責報紙、期刊的質量監管,制訂報刊出版質量標準,組織報刊出版單位評估工作。
(七)負責報紙、期刊、記者站、新聞記者證、報刊社和通訊社分支機構的年度核驗。
(八)組織報紙、期刊的審讀和輿情分析。
(九)承辦報紙和期刊重大選題備案工作。
(十)承辦新聞采編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建設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國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監製、審核、發放、備案、註銷和吊銷。
(十一)參與國家出版基金和出版專項資金中新聞、報紙、期刊出版項目的申報、評審、管理、驗收和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調控報紙、期刊結構和刊號總量;指導國際連續出版物數據系統中國國家中心(ISSN)工作。
(十三)承辦報紙、期刊及新聞業務的全國性評獎的相關工作。
(十四)參與報刊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十五)聯繫報紙、期刊行業社會團體工作。
(十六)承辦總署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處級機構
一)綜合處(1)負責司內文秘等綜合管理和行政事務工作。
(2)研究擬訂報紙和期刊總量、結構、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報紙、期刊業改革相關工作的落實。
(4)參與擬訂報紙和期刊業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協助實施。
(5)聯繫指導報紙、期刊行業社會團體、行業研究機構和公共服務機構工作。
(6)參與國家出版基金和出版專項資金中報紙、期刊出版項目的申報、評審、驗收和管理工作。
(7)承辦新聞、報紙、期刊全國性評獎的相關工作。
(8)負責調控報紙、期刊結構和刊號總量;指導國際連續出版物數據系統中國國家中心(ISSN)工作。
(9)負責新聞報刊業務資料庫建設。
(10)承辦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報刊業務處
(1)參與起草報紙、期刊出版管理有關法規、規章;擬訂報紙、期刊出版管理有關方針、政策以及重要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報紙、期刊的審讀和輿情分析。
(3)承辦報紙、期刊重大選題備案工作。
(4)制訂報刊出版質量標準,組織開展報刊出版質量檢查。
(5)負責報紙(報紙出版單位)、期刊(期刊出版單位)出版活動監管,實施報刊退出機制。
(6)組織查處報紙(報紙出版單位)、期刊(期刊出版單位)出版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7)組織開展報刊出版單位評估工作。
(8)負責報紙、期刊年度核驗工作。
(9)承辦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新聞業務處
(1)擬訂新聞業務管理的方針、政策以及重要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新聞業務的協調、服務和監管工作。
(3)負責全國新聞記者證的監製、審核、發放、備案、註銷、吊銷和管理工作。
(4)承辦新聞采編從業人員職業和崗位準入退出制度的擬訂和相關實施工作。
(5)負責報刊社和通訊社分支機構、記者站的監督管理,實施準入退出機制。
(6)負責查處報刊社和通訊社分支機構、記者站的違規違法行為以及新聞活動中的重大違規違法行為。
(7)負責新聞記者證和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記者站的年度核驗工作。
(8)承辦涉及中央有關部門、行業的新聞業務的組織協調工作。
(9)承辦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