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縣鹽業管理局

新縣鹽業管理局是縣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食鹽專營和鹽政管理工作,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經費實行自收自支,隸屬於信陽市鹽業管理局。 新縣鹽業管理局前身為副食品公司(商業局下轄的二級機構),公司始建於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主營:菸酒、副食、食用鹽、工業用鹽及其它用鹽。

新縣鹽業管理局是縣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食鹽專營和鹽政管理工作,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經費實行自收自支。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宣傳國家、省、市有關鹽業管理的政策法規;參與研究制訂全縣鹽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根據省、市計畫安排,編制全縣鹽業調拔、儲備、購銷計畫,組織實施全縣人民民眾的生活用鹽和工農業生產用鹽的供應工作。
3、負責全縣《食鹽零售許可證》的審批、發放和管理工作。
4、依法進行鹽政管理,查處鹽業違法行為。
5、負責監督食鹽批發和零售價格的執行;參與鹽稅、鹽價政策的調研、測算和方案制訂工作。
6、承辦縣政府及信陽市鹽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辦公室、財務股、業務股、鹽政股、人保股。
 領導介紹:
楊源:縣鹽業管理局局長。
 附註:新縣鹽業公司負責全縣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工作,隸屬縣鹽業管理局,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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