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八屆全國人大第四次、第五次會議先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兩法”)作了重大修改。修改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的大量有關司法解釋和國務院及其部門制定的有關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有的因與修改後的法律不一致而不再適用;有的因已被修改後的法律條文所吸收而失去適用價值;有的則由於修改前後的法律條文沒有實質變化而仍可參照執行。有的檔案可全部參照執行,更多的是只有一部分內容還可參照執行。由於上述司法解釋和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數量繁多,情況複雜,目前還來不及進行系統的清理,加上“兩法”修改以後,又陸續出台了不少有關解釋、規定,這樣新的與老的交叉,有效的與已失去適用價值的並存,使用起來很不方便。為了便於廣大司法人員正確適用“兩法”,也為了方便法學教育、研究人員和律師的工作,免去他們多方查找和對比甄別的麻煩,編者下了幾年工夫,對“兩法”修改以前的有關司法解釋和行政法規、部門規章進行了全面的收集和認真的研究、篩選,將已明令廢止的,或者與修改後的法律條文不一致的,或者已被修改後的法律所吸收的部分剔除出去,將仍可參照執行的內容以及“兩法”修改以後制定的有關法律規定、立法和司法解釋以及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截至2000年12月)以問題的形式列出,按照“兩法”的條文順序,分門別類列在相應條文的後面,編成此書。其特點有三:
一是內容完整。“兩法”的內容無一遺漏,相關有效的法律規定、立法和司法解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都儘可能編入其中。另外,還收錄了有關刑事賠償、違法辦案責任追究等方面的法律、司法解釋和部門規章; 二是體例新穎。將有效的法律規定、立法和司法解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根據其內容分門別類,分別放在“兩法”有關條文之後,這樣,與每一問題有關的法律、立法解釋、司法解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都按照一定的層次集中在一起,具有很強的系統性;
三是簡明實用。“兩法”修改之前的司法解釋多數是只有部分內容還可參照執行,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更是僅有一小部分內容涉及“兩法”的適用問題。對此,編者不是簡單地將這些檔案全文搬上,而是將其中有用的部分摘錄出來,並根據其內容設定一標題,列在相應法律條文之後。這樣既大大縮減了篇幅,又能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只要你打開目錄,所要查找的問題便一目了然,使用起來非常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