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新競爭力:深圳市競爭力科技有限公司。新競爭力聯盟:深圳市競爭力科技有限公司所擁有和運營的網站推廣聯盟。
國家法律法規:中國現行及未來頒布的任何法律及法規。
商業秘密:屬於雙方和(或)其分公司或關聯企業所有,並被該方視為商業秘密的技術、財務、商業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1)不為公眾所知悉;
(2)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效益;
(3)具有實用性;
(4)被權利人視為秘密並對其採取了適當保護措施。
不可抗力:對於因新競爭力聯盟合理控制範圍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罷工、騷亂、物質短缺或定量配給、暴動、戰爭行為、政府行為、通訊或其他設施故障或嚴重傷亡事故等,致使新競爭力聯盟延遲或未能履約的,新競爭力聯盟不對新競爭力聯盟會員承擔任何責任。
內容
注意事項
新競爭力聯盟的各項服務所有權和運營權歸深圳市競爭力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新競爭力聯盟所提供的服務將按照其發布的服務條款和相關規定嚴格執行。用戶必須完全同意本協定以及相關規定,並且完成申請,通過審核後,才能成為新競爭力聯盟的合作會員。
為了確保新競爭力聯盟的質量和信譽,我們將按照以下申請協定審核所有申請加入新競爭力聯盟的會員。
如果違反以下申請協定,我們可能會停止對網站提供服務和/或禁用新競爭力聯盟會員帳戶。如果您的帳戶被禁用,則無法進一步使用新競爭力聯盟提供的服務。
請注意,我們可能隨時更改我們的申請協定和政策,您申請並成為新競爭力聯盟會員,視為您同意遵守我們在此處發布的最新的申請協定和政策的規定。
申請資格
服務條款中所指的新競爭力聯盟會員是指下述符合要求的網站所有人和自然人:1.1 個人網站:其網站所有人應為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資格,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並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自然人。
1.2 商業網站:商業網站是指除個人網站之外的,從事商務行為的企業法人、實體、組織機構等所擁有的網站。商業網站的所有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合法登記申請的企業法人或實體、組織機構。
1.3 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並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無論是否具有網站所有權和經營權,但可以其他傳播形式如口頭或書面交流、Email、部落格、論壇、即時通訊(如QQ、MSN)等向他人推薦新競爭力聯盟產品和服務的個人。
1.4 對網站的要求:新競爭力聯盟會員應保證其向新競爭力聯盟提交的網站已經獲得了政府有關部門的所有許可和批准,有權進行網站的運行和經營。無論個人網站還是商業網站,網站的所有人對自己的網頁應具有完全的所有權、使用權、決策權等相應權利,並確保其網站的網頁能夠被用戶持續穩定訪問。
網站的經營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網站所進行的市場開拓、推廣及相關經營活動合法。網站不得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內容(並且不得連結到有以下內容的網頁):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包括但不限於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
.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網站內容必須健康向上,排版清晰美觀;
.單純的,無實質性內容的廣告頁面;
.網站包含網路遊戲、醫藥和醫療設備線上銷售等內容;
.新競爭力認為其他不適合作為聯盟會員的網站內容。
1.5 對自然人的要求: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前提下,開展新競爭力聯盟產品和服務推廣工作。
1.6 網站的所有人和自然人必須擁有固定的常住地址(或辦公地址)和電話,並具有經常上網處理電子郵件、登錄用戶管理中心的條件和能力。
1.7 對於被新競爭力聯盟暫時停止或者永久終止帳戶的會員,新競爭力聯盟不再提供其系列服務。
新競爭力聯盟會員申請以及服務投放流程
2.1 用戶按照新競爭力聯盟網頁提示申請後,新競爭力聯盟將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查資格,並發出確認或者拒絕加入新競爭力聯盟的反饋信息。2.2 審核完成後,該用戶即成為新競爭力聯盟的有效會員。用戶使用自己的會員用戶名和密碼登入新競爭力聯盟後台,自行進行代碼獲取、嵌入等操作,相關介紹請看新競爭力聯盟的常見問題。
2.3 新競爭力聯盟會員自行將獲取的代碼投放到在自己的網站頁面中或通過即時通訊工具等傳送有效推廣信息,由此產生購買新競爭力產品和服務行為的,將被記錄下來作為新競爭力聯盟與新競爭力聯盟會員結算的依據。(註:此依據不作為結算的唯一依據,新競爭力聯盟會員在違反申請協定或者新競爭力聯盟相關政策時,其結算的依據將會隨之改變。)
新競爭力聯盟會員的權利
3.1 新競爭力聯盟會員在申請登記、得到新競爭力聯盟的確認後正式成為新競爭力聯盟的有效會員享有新競爭力聯盟提供的服務。
3.2 新競爭力聯盟會員在不違反申請協定或者新競爭力聯盟相關政策的前提下,有權按新競爭力聯盟支付條款的規定獲得新競爭力聯盟的佣金分成。
新競爭力聯盟會員的義務
4.1 如果新競爭力聯盟會員的資料、信息等發生變化,包括網頁地址、Email、聯繫電話等,應立刻通過新競爭力聯盟後台的個人資料修改及時更改,如由於新競爭力聯盟會員資料填寫有誤而導致的延誤新競爭力聯盟與新競爭力聯盟會員的聯繫,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聯盟會員自己承擔。
4.2 在您出售網站或進行其他交易時,新競爭力聯盟帳戶不可隨同轉讓、過戶或者轉售。例如,當某個網站的所有權或管理權發生變動時,先前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必須撤消此網站的新競爭力聯盟帳戶,而新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申請新的新競爭力聯盟帳戶。
4.3 新競爭力聯盟會員應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不得透露給第三方。由於新競爭力聯盟會員對自己的帳號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將有新競爭力聯盟會員自己承擔。
4.4 新競爭力聯盟會員應該通過正當手段引導用戶購買新競爭力產品和服務,而不能採用任何欺騙性質的行為,如會員的不恰當行為造成對新競爭力客戶名譽或經濟上的損失,我們將追究會員的責任。
4.5 新競爭力聯盟會員不可擅自修改來自新競爭力聯盟的原始碼;未經新競爭力聯盟同意,也不得將此原始碼提供給其它任何第三方使用、參考等。否則,由此產生任何追償、索賠,新競爭力聯盟有權向新競爭力聯盟會員追償。新競爭力聯盟有權對聯盟代碼及代碼展現形式進行自主調整,此調整無需通知聯盟會員。
4.6 新競爭力聯盟會員有義務根據新競爭力聯盟對新競爭力產品和服務的內容、文本、圖像等的修改、補充、刪減、更新等,在其網站上對相應的服務做出變更,以保證內容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
4.7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新競爭力聯盟不負有賠償責任。
5.1 如在新競爭力聯盟會員網站中發現有違規的內容,新競爭力聯盟將暫停或終止與新競爭力聯盟會員的合作。
5.2 新競爭力聯盟會員的不恰當行為,造成對新競爭力聯盟及新競爭力客戶造成負面影響的,或者有可能會對新競爭力聯盟及新競爭力客戶造成利益上的損害的,新競爭力聯盟可暫停或終止聯盟會員的賬戶,並停止支付相關費用和/或追回已支付的全部分成費用。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3 新競爭力聯盟會員承諾其向新競爭力聯盟提交的任何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其申請信息、網頁地址,聯繫方式等的真實性。一旦新競爭力聯盟發現聯盟會員提供虛假信息或採取其它欺騙手段,有權暫停或終止聯盟會員的帳戶,並保留追究聯盟會員責任的權利。
5.4 新競爭力聯盟會員若違反本申請協定,則新競爭力保留進一步追究責任的權利,違約的聯盟會員必須承擔因此給新競爭力帶來的所有損失。
新競爭力聯盟會員嚴禁通過欺騙、傳送垃圾郵件、在其他網站/論壇等發布垃圾信息,以及通過其他不合法的手段獲得佣金收入。一經發現,新競爭力聯盟有權立即取消其聯盟會員資格,撤回正在投放的新競爭力服務,並停止支付相關佣金和/或追回已支付的全部分成佣金,新競爭力聯盟保留進一步追索責任的權利;同時,該聯盟會員必須承擔因此給新競爭力帶來的所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