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消防總隊

新疆公安消防總隊

新疆公安消防總隊位於新疆烏魯木齊市南湖安居北路119號。總隊在公安部消防局和自治區黨委、政府以及公安機關的領導下,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第61號令》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為己任,堅持以防火監督和滅火搶險救援為中心,突出抓班子帶隊伍的職能,牢固樹立“建一流班子,帶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的奮鬥目標,部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不斷加強,滅火搶險救援戰鬥力不斷提高,有效遏制了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為西部大開發。和新疆經濟發展、社會政治穩定做出了應有貢獻。

基本情況

新疆公安消防總隊下轄15個州、市、地消防支隊、1個教導大隊和一個直屬醫療所,擔負著全疆160萬平方公里(約六分之一國土)的消防保衛任務。近年來,總隊黨委始終按照公安部“建設過硬班子,純潔公安隊伍,樹立良好警風,嚴格公正執法”的總要求和“政治上強,開拓創新,團結協調,勤政廉政”的過硬班子的要求,通過抓黨委(支部)班子建設以促進隊伍建設,通過崗位練兵以提高部隊戰鬥力,通過實施消防安全控制方案以宣貫61號令,通過大力樹立典型以弘揚部隊正氣,促進各項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總隊內設機構

總隊內設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防火監督部四個部門。

司令部下設4個處室(即:秘書處、警務處、戰訓處、管理處)和5個直屬部門(即:汽車隊、招待所、機關食堂、微機室、警勤中隊);

政治部下設3個處室(即:組教處、幹部處、紀檢保衛處)和2個直屬部門(即:文化工作站、俱樂部);

後勤部下設3個處室(即:財務處、審計處、供給裝備處)和2個直屬部門(即:倉庫、農場);

防火監督部下設4個處室(即:指導處、技法處、建審處、宣傳處)和2個直屬部門(即:刊物編輯部、消防產品監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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