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事務,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人事、政工、信訪、統計、財務等工作;負責本辦重大事項和決定的督辦工作。
2、業務股 負責全縣農村能源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制訂,負責項目資料與數據的收集整理和項目實施的檢查、督促、指導;組織農村能源科研、技術培訓;抓好農村能源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做好信息諮詢、跟蹤服務。
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村能源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查處能源建設中的違法行為。
2、研究擬定全縣農村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農村能源技術標準。
3、組織農村能源建設新技術的研究、試點示範和推廣,指導農村能源開發利用和農村節能工作。
4、指導協調全縣沼氣生態農業建設,深入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
5、搞好農村能源技術培訓,壯大農村能源建設技術隊伍,併科學地組織管理。
6、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湖南省農村能源建設管理辦法》,承擔全縣農村能源建設項目管理和協同有關部門對從事能源產品生產、經營行為管理。
7、負責對從事農村能源工程設計、施工單位及從事村能源工程施工、設備安裝維修的專業人員進行監督,依法推行技術審核,職業資格證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