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城市管理局

新沂市城市管理局

新沂市城市管理局前身是成立於2006年3月江蘇省新沂市城管局,2009年經省政府批准成立新沂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同時設立黨委、紀委。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徐州市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擬定城市管理地方性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制定城市(含經濟開發區、無錫-新沂工業園)市容市貌、環境衛生、戶外廣告、渣土管理、停(洗)車場管理、機(非)動車停放管理、沿街施工工地管理及城市道路占用管理工作的目標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依法負責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徵收等工作;行使市政府授予的有關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特許經營權。

(四)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損壞環境衛生設施、影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五)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統一管理,依法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案件的行政複議。

(六)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專項經費的計畫、收取、使用和管理;負責各項經費的內部審計監督。

(七)負責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規範化建設。

(八)負責城市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引進和推廣使用。

(九)組織、指導和協調相關部門有效地開展城市管理和市容環境綜合治理等重大活動,並組織檢查、考核和評比,不斷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十)指導各鎮鎮容鎮貌和環境衛生標準。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機構

城市管理局下轄二個國有公司即:環衛有限公司、惠民農貿市場有限公司;四個二級局單位即:行政執法大隊、新沂經濟開發區城管分局、無錫-新沂工業園城管分局、城北新區城管分局;兩個股級事業單位即:環境衛生管理處、北馬陵生活垃圾填埋場;城管局內設7各科室:辦公室、人教科、財務科、市容管理科、法規督查科、行政許可科、城鎮管理科。

獲得榮譽

先後獲得“全國優秀城市管理獎”、“江蘇省依法行政先進單位”、“江蘇省青年文明號”、 “江蘇省創先爭優先進基層黨組織”、“徐州市級文明單位”等光榮稱號,城管隊伍中也湧現出“新沂市十大傑出青年”、“新沂市首屆道德模範標兵”、“十佳文明職工”等一批先進典型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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