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樂市財政局

(十二)制定全市財政監督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執行以及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情況,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 (十三)負責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的執行情況,擬定財政、財務、會計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度。 擬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負責社保部門年度綜合預算、基金的編審和年度預算的執行、分析、監督;協助辦理社保資金和基本建設資金業務,並對收支情況進行監督;負責社保資金管理。

主要職責

財政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財政收支、財稅政策、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本與財務會計的法規和政策,制定和監督執行各項財政政策和規章制度,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定全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的建議。
(三)編制全市和市本級財政預算草案和年度財政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及市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人大常務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財政決算。
(四)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市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制定年度收入計畫,管理和落實收入減免政策,負責農業稅徵收管理和稽查;根據全市國民經濟發展計畫,擬定全市財政稅收收入計畫。
(五)管理全市財政支出,確保公教人員工資發放和政權機關的正常運轉,保證重點支出需要。管理政府採購和控制社會集團消費。
(六)管理市級社會保障支出,擬定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組織實施國有股權管理,負責國有資本金統計分析,指導評估業務,承擔市國資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管理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的融資,參與立項、招投標工作,對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進行監管,並對項目預決算進行審核。
(九)負責政府投資的經營性項目的資本注入、參股、收益和監督管理,主要包括重點項目資本金和其他財政性資金。
(十)辦理財政涉處事務,管理政府性債權和債務,承擔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業務。
(十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律法規,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制定全市財政監督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執行以及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情況,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
(十三)負責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的執行情況,擬定財政、財務、會計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度。
(十四)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財政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起草有關報告;負責有關政務事項的督查督辦;管理機關財務和協調機關後勤事務;負責文電、保密、檔案管理等項事務,管理財政信息;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辦理財稅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等事項。
(二)預算科,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彙編全市年度預算草案;執行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擬定鄉(鎮)預算管理體制、管理制度;依據國家授權,擬定、調整和解釋地方稅收政策,擬定地方稅減免規定,審核稅收減免;擬定全市財政分配政策,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負責資金支出指標的核對及撥付;負責國庫帳戶的管理,編制收支報表;負責總預算會計。擬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年度綜合預算的編審和年度預算的執行、分析、監督。擬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負責社保部門年度綜合預算、基金的編審和年度預算的執行、分析、監督;協助辦理社保資金和基本建設資金業務,並對收支情況進行監督;負責社保資金管理。
(三)企業科,負責制定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涉外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國有資本收益分配製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審定企業改革中財務處理事宜;對企業年度會計報告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負責糧食企業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的執行、分析、監督;負責外資貸款等間接投資項目申報、對外談判、擔保等業務,負責有關處資貸款的報帳提款、會計核算和財務監督業務;負責全市政府外債管理與統計分析業務;負責全市非貿易外匯的審批與核銷業務;負責糧食企業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四)綜合科,研究制定財政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規劃;擬定預算外資金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收支兩條線”和票據管理工作;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附加、收費立項的審批。擬定基本建設、城建、交通、國土資源、環保等部門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基本建設、城建、交通、國土資源、環保等部門預算建議訴審核和年度預算的執行、分析、監督,並對資金使用情及預算外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監督。貫徹執行國家國債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全市國債行政管理及還本付息工作;負責彩票發行與銷售機構的財務監督;負責全市地方企業財務的監管。擬定全市財政監督政策和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組織協調全市財政監督工作,組織全市日常和專項財政收支監督檢查活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案件;負責對財政部門內部財經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的監督檢查。
(五)會計科,負責全市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規章和準則;管理全市分行業的企業、單位會計核算制度;組織實施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會計電算化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

其它事項

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職能:貫徹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組織國有資產管理理論研究,擬定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方案;負責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組織工作,起草以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名義發布的有關檔案,落實市有國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有關決定;監督指導國有資產授權機構運營,負責對授權經營機構經營者的考核與獎懲;負責對國有大型企業集團、授權經營機構等監事會的委派和監管工作;負責國有資本金統計、分析工作;擬定國有資本金保值增值考核指標體系;負責全市清產核資工作。(掛靠在財政局)
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職能:貫徹執行有關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制定有關的具體規定和辦法;制定本市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管理制度並組織執行;負責分配、執行上級下達的年度專項控制商品指標,負責本市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支出的統計、報表等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本市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查處嚴重違紀行為;審批專項控制商品;負責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小汽車定編管理。(掛靠在財政局)
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辦公室職能:負責各單位財務收支、執行財稅政策、法令、制度和財務會計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和案件進行處理;起草完善財稅法規和財會制度的意見和建議;監督檢查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檢查各項財政收入的征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研究制定有關財政監督工作的政策、制度、辦法;受理對違反財稅政策、法令、制度的舉報事宜。(掛靠在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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