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縣行政服務中心

新昌縣行政服務中心是新昌縣人民政府派出機構,主要履行有關行政審批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服務職能。

基本信息

宗旨

服務經濟,方便民眾,塑好形象

中心理念

寧可自己麻煩百次,不讓民眾麻煩一次

主要職責

一、管理層工作職責

1、對各進駐部門及各辦事視窗辦理行政許可事項提供服務;

2、召集各進駐部門召開並聯審批協調會,協調、督促並聯審批事項的辦理;

3、對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查和決定等工作進行督促;

4、定期對視窗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書面通知各進駐部門;

5、組織視窗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6、負責制定和實施各項管理制度並進行監督檢查;

7、縣人民政府決定由行政服務中心管理機構行使的其他工作職責。

二、視窗辦事層工作職責

1、辦理涉及經濟發展、社會事業、公共管理範疇的行政許可事項;

2、辦理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非行政許可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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