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斯的明試驗

新斯的明試驗是診斷重症肌無力(MG)的重要手段之一,對於擬診斷重症肌無力的患者可分為兩類:大部分患者在肌力檢查時發現明顯的肌肉無力,適用於新斯的明或依酚氯胺試驗(騰喜龍試驗)。

正常值

新斯的明試驗陰性。即試驗結束後,每項求出注射後6 次記錄值的均值,取此值小數點後1 位數作為該項的陽性界值;此值小於1/2 。

臨床意義

異常結果:斯的明試驗陽性可診斷為重症肌無力。 需要檢查的人群:重症肌無力患者。

注意事項

不合宜人群: (1) 疲勞時出現出現某些肌肉的無力,而暫時的查體中沒有無力現象的患者。 (2) 四肢、頸部有嚴重損傷或殘疾的患者。 檢查前禁忌:在進行新斯的明試驗前,應先檢查肌力和前面檢查肌肉功能。 檢查時要求: (1) 醫生要求持續睜眼向上方注視、持續睜眼向上方注視或左右側注視時要按要求做到。 (2) 屈頸抬頭疲勞試驗時要在頭下面墊上一塊軟墊或枕頭,防止頸部疲勞時頭下落太過急速而使頭部撞傷。

檢查過程

上瞼疲勞試驗:令患者持續睜眼向上方注視 ,記錄眼瞼下垂所需的時間(s) ,眼瞼下垂以上瞼擋角膜9-3 點鐘處為標準。 瞼裂大小:讓患者雙眼平視正前方或上視 ,分別測量上下瞼裂間的最大距離(mm)。 外展內收露白:令患者向左右側注視 ,記錄外展、內收露白的 mm數 ,一側眼外展露白 mm數與其內收露白 mm數相加。 屈頸抬頭疲勞試驗:令患者仰臥,最大限度屈頸抬頭,,記錄誘發出頸部疲勞(頭、頸部開始後仰) 所需的時間(s) 。 上肢疲勞試驗:兩臂側平舉,記錄誘發出上肢疲勞(上肢與軀體夾角開始小於90 度或開始下垂) 所需的時間(s)。 下肢疲勞試驗:令患者取仰臥位,雙下肢同時屈髖、屈膝各90 度,記錄誘發出下肢疲勞(屈髖、屈膝開始非 90 度或開始下垂) 所需的時間(s)。 試驗陽性與陰性的判定: 每項指標在新斯的明注射前及注射後每10 min 測定 1 次,注射後每 10 min 記錄 1 次該時與注射前數據的差值。試驗結束後,每項求出注射後6 次記錄值的均值,取此值小數點後1 位數作為該項的陽性界值;以等於或大於1/2 此陽性界值定為可疑陽性界值,小於1/2 此值為陰性界值。各項指標中只要有1 項陽性就定為新斯的明試驗陽性。 註: 上下肢疲勞試驗 > 120 s ; 上瞼疲勞試驗 > 60 s即停止測定; 計算時分別按120 及 60 s 計。

相關疾病

蘭伯特-伊頓綜合徵,小兒重症肌無力,妊娠合併重症肌無力,眼科重症肌無力,重症肌無力,重症肌無力危象

相關症狀

重症肌無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