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家賠償法條文釋義

第十條 第二十條 第三十條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第1版 (2010年7月1日)
平裝: 426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7802179572, 9787802179578
條形碼: 9787802179578
尺寸: 23.4 x 16.8 x 2.8 cm
重量: 762 g

作者簡介

劉家琛,男,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全國訴訟法學會副會長,國家法官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武漢大學等院校兼職教授,四川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導師。
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歷任四川省綿陽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四川省高圾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副院長,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副院長。出版《訴訟及其價值論》、《新罪通論》、《反腐廉政通鑑》、《新刑法條文釋義》、《新刑法新問題新罪名通釋》、《新刑法案例評析》、《刑事訴訟法條文釋義》、《民商法新類型案例精析》等法學著作數十種。

內容簡介

《新國家賠償法條文釋義》按照新國家賠償法的條文順序,詳列各條的條文主旨,比較條文的前後變化以及可能給賠償實踐造成的影響,詮釋每個條文的立法原意及其理解適用,尤其是對本次修改之處多加論述,以期讀者能夠準確了解相關內容。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本章導讀】
第一條 (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據)
第二條 (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及國家賠償責任的履行)
第二章 行政賠償
【本章導讀】
第一節 賠償範圍
第三條 (侵犯人身權的行政賠償範圍)
第四條 (侵犯財產權的行政賠償範圍)
第五條 (行政賠償的免責範圍)
第二節 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
第六條 (行政賠償請求權人)
第七條 (行政賠償義務機關的確定)
第八條 (經複議的行政賠償義務機關的確定)
第三節 賠償程式
第九條 (行政賠償程式的發動)
第十條 (共同賠償義務機關與賠償請求的提出)
第十一條 (數項賠償請求的提出).
第十二條 (行政賠償請求的方式)
第十三條 (行政賠償的行政程式)
第十四條 (行政賠償的訴訟程式)
第十五條 (行政賠償糾紛中的舉證責任)
第十六條 (行政追償)
第三章 刑事賠償
【本章導讀】
第一節 賠償範圍
第十七條 (侵犯人身權的刑事賠償範圍)
第十八條 (侵犯財產權的刑事賠償範圍)
第十九條 (刑事賠償責任的免責事由)
第二節 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
第二十條 (刑事賠償請求權人的確定)
第二十一條 (刑事賠償義務機關的確定)
第三節 賠償程式
第二十二條 (賠償義務機關的先行處理程式)
第二十三條 (賠償義務機關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 (刑事賠償的複議程式和決定程式的啟動)
第二十五條 (複議決定及人民法院決定程式的啟動)
第二十六條 (賠償決定程式中的舉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賠償決定程式的立案審查)
第二十八條 (賠償決定程式的決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的組成、議事規則及賠償決定的執行)
第三十條 (賠償委員會賠償決定確有錯誤的處理)
第三十一條 (刑事追償)
第四章 賠償方式和計算標準
【本章導讀】
第三十二條 (國家賠償的方式)
第三十三條 (侵犯人身自由權的賠償計算標準)
第三十四條 (侵犯生命健康權的賠償計算標準)
第三十五條 (精神損害的責任方式)
第三十六條 (侵犯財產權的賠償計算標準)
第三十七條 (國家賠償費用)
第五章 其他規定
【本章導讀】
第三十八條 (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中的國家賠償)
第三十九條 (國家賠償時效及其中止)
第四十條 (涉外國家賠償)
第六章 附則
【本章導讀】
第四十一條 (賠償費用與徵稅)
第四十二條 (時間效力)
常用國家賠償法律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決定
主要參考書目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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