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喻三孔

新喻三孔

孔文仲,字經父,嘉祐六年(1061)進士,官中書舍人。 ”文仲曰:“上新即位,宜廣敦睦之義,不應疏間骨肉。 初,文仲與弟武仲、平仲皆以文聲起江西,時號“三孔”。

新喻三孔新喻三孔
《宋史.孔文仲傳》中說:文仲與弟武仲、平仲,皆以文志起江西,時號“三孔”。因“三孔”出生於臨江新喻(今新余市渝水區羅坊鎮孔家村),故又稱“新喻三孔”。“新喻三孔”詩文“沉雄雅健,正大沖粹”。重視學問修養,主張文以載道,強調文學關注現實。在肯定學問修養,文以載道的同時,也不否定個人天賦和人才的重要性。孔武仲在《書唐憲宗紀後》說:“運萬物制天下莫於才,所以駕御道而馳之者也。才大則視天下之廣如狹,視萬物之眾如寡。所以愈有,而施之不窮。”

人物簡介

孔文仲(1038~1088)、孔武仲(1041~1097)、孔平仲(1044~1099)三兄弟,人稱“三孔”,《宋史》謂新餘人,著名文學家。孔文仲,字經父,嘉祐六年(1061)進士,官中書舍人。其弟武仲,字常父,嘉祐八年(1063)進士,官禮部侍郎。小弟平仲,字毅父,治平二年(1065)進士,官戶部、僉部郎中。兄弟三人,以文章起江西,與蘇軾、蘇轍同時,往來甚密,黃庭堅說:“二蘇巧聯壁,三孔分鼎立,天不墮斯文,俱來集台省”。熙寧初,文仲對策,力論王安石“理財練兵之法為非是”。哲宗繼位,文仲又論“青苗、免役首困天下”。以此曾受貶責。三兄弟著述甚多,有《詩說》、《書說》、《孔氏雜說》、《臨江三孔文集》。後收入《四庫全書》。

史書記載

孔文仲

孔文仲,字經父,臨江新喻人(今江西新余)。性狷直,寡言笑,少刻苦問學,號博洽。舉進士,南省考宮呂夏卿,稱其詞賦贍麗,策論深博,文勢似荀卿楊雄,白主司,擢第一。調餘杭尉。恬介自守,不事請謁。轉運使在杭,召與議事,事已,馳歸,不詣府。人問之,曰:“吾於府無事也。”再轉台州推官。

孔文仲“新喻三孔”之孔文仲

熙寧初,翰林學士范鎮以制舉薦,對策九千餘言,力論王安石所建理財、訓兵之法為非是,宋敏求第為異等。安石怒,啟神宗,御批罷歸故官。齊恢、孫固封還御批,韓維、陳薦、孫永皆力言文仲不當黜,五上章,不聽。范鎮又言:“文仲草茅疏遠,不識忌諱。且以直言求之,而又罪之,恐為聖明之累。”亦不聽。蘇頌嘆曰:“方朝廷求賢如饑渴,有如此人而不見錄,豈其論太高而難合邪,言太激而取怨邪?”
吳充為相,欲置之館閣,又有忌之者,僅得國子直講。學者方用王氏經義進取,文仲不習其書,換為三班主簿,出通判保德軍。時征西夏,眾數十萬皆道境上,久不解,邊人厭苦。文仲陳三不便,曰:“大兵未出,而丁夫預集;河東顧夫,勞民而損費;諸路出兵,首尾不相應。虞、夏、商、周之盛,未嘗無外侮,然懷柔制御之要,不在彼而在此也。”
元佑初,哲宗召為秘書省校書郎,進禮部員外郎。有言:“皇族唯楊、荊二王得稱皇叔,余宜各系其祖,若唐人稱諸王孫之比。”文仲曰:“上新即位,宜廣敦睦之義,不應疏間骨肉。”議遂寢。遷起居舍人,擢左諫議大夫。日食七月朔,上疏條五事,曰邪說亂正道,小人乘君子,遠服侮中國,斜封奪公論,人臣輕國命,宜察此以消厭兆祥。論青苗、免役,首困天下,保甲、保馬、茶鹽之法,為遣螫留蠹。改中書舍人
三年,同知貢舉。文仲先有寒疾,及是,晝夜不廢職。同院以其形瘵,勸之先出,或居別寢。謝曰:“居官則任其責,敢以疾自便乎!”於是疾益甚,還家而卒,年五十一。士大夫哭之皆失聲。蘇軾拊其柩曰:“世方嘉軟熟而惡崢嶸,求勁直如吾經父者,今無有矣!”詔厚恤其家,命弟平仲為江東轉運判官,視其葬。
初,文仲與弟武仲、平仲皆以文聲起江西,時號“三孔”。後追貶梅州別駕。元符末,復其官。有文集五十卷。

孔武仲

孔武仲“新喻三孔”之孔武仲

武仲字常父。幼力學,舉進士,中甲科。調谷城主簿,選教授齊州,為國子直講。喪二親,毀瘠特甚,右肱為不舉。元佑初,歷秘書省正字、校書,集賢校理,著作郎,國子司業。嘗論科舉之弊,詆王氏學,請復詩賦取士。又欲罷大義,而益以諸經策,御試仍用三題。進起居郎兼侍講邇英殿,除起居舍人,數月,拜中書舍人,直學士院。

初,罷侍從轉對,專責以論思。武仲言:“苟不持之以法,則言與不言,將各從其意。願輪二人次對。”時議祠北郊,久不決。武仲建用純陰之月親祠,如神州地祗。擢給事中,遷禮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洪州。請:“從臣為州者,杖以下公坐止劾官屬,俟獄成,聽大理約法,庶幾刑不逮貴近,又全朝廷體貌之意。”遂著為令。
徙宣州,坐元佑黨奪職,居池州。卒,年五十七。元符末,追復之。所著《詩書論語說》、《金華講義》、《內外製》、《雜文》共百餘卷。

孔平仲

“新喻三孔”之孔平仲“新喻三孔”之孔平仲
平仲字義甫。登進士第,又應制科。用呂公著薦,為秘書丞、集賢校理。文仲卒,歸葬南康。詔以平仲為江東轉運判官護葬事,提點江浙鑄錢、京西刑獄。紹聖中,言者詆其元佑時附會當路,譏毀先烈,削校理,知衡州。提舉董必劾其不推行常平法,陷失官米之直六十萬,置獄潭州。平仲疏言:“米貯倉五年半,陳不堪食,若非乘民闕食,隨宜泄之,將成棄物矣。倘以為非,臣不敢逃罪。”乃徙韶州。又坐前上書之故,責惠州別駕,安置英州。徽宗立,復朝散大夫,召為戶部、金部郎中,出提舉永興路刑獄,帥鄜延、環慶。黨論再起,罷,主管袞州景靈官,卒。平仲長史學,工文詞,著《續世說》、《繹解稗》、《詩戲》諸書傳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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