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書名:新保險法實務熱點詳釋與案例精解作 者:詹吳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0年01月
ISBN:9787511801104
開本:16開
定價:58.00元
內容簡介
《新保險法實務熱點詳釋與案例精解》將從新舊保險法的對比人手,講述新《保險法》的難點和熱點問題。同時,《新保險法實務熱點詳釋與案例精解》真正從保險業的法律實務出發,分析《保險法》的修訂給保險業務帶來的衝擊,指出新《保險法》實施後的對策,闡明新舊《保險法》對於具體案例的適用結果有何不同。作者簡介
詹昊,湖北武漢人,特華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研究員(套用經濟學),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學學士、法律碩士。詹昊律師目前系國浩律師集團(北京)事務所管理合伙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央財經大學法律碩士導師、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交強險諮詢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詹昊律師曾經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委派,參加“中國-歐美法律和司法合作項目”,赴歐盟各國學習歐洲保險法和競爭法。
詹昊律師堅持在保險法領域的學術探索,結合所經辦的一系列複雜案件,形成了在保險法一些領域頗為新穎的見解,如對於保險契約法、保險資金運用、保險公司治理結構、企業年金託管等課題提出了獨特的觀點。在國內保險界,乃至國際保險法律界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圖書目錄
第一章社會公共利益原則[法律條文]
[法理要旨]
[典型案例]
1.高考結果能否作為保險標的——北京科利華教育軟體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訴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豐臺支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案
2.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保險契約無效——北京世都百貨有限責任公司訴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養老保險契約糾紛案
第二章保險利益原則
[法律條文]
[法理要旨]
[域外法例]
[典型案例]
1.職工的身份變化,保險利益是否變化——王×順訴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永順縣支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案
2.聯營企業能夠為聯營對方存放的財產投保嗎——國光公司訴人保廣州分公司營業部聯營對方財產損失賠償案
第三章保險契約的成立與生效
[法律條文]
[法理要旨]
[域外法例]
[典型案例]
1.當事人約定保險費繳納為保險契約生效的條件,保險責任期間何時開始——當陽市安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當陽市支公司財產保險契約案
2.“鑒於”條款是否是保險契約的生效條件——美國友邦保險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與上海金國鐘錶工業有限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案
3.保險契約可以附條件,所附條件未成就的保險契約不生效——太平洋保險公司天津分公司訴中國拆船總公司、北京利特普投資諮詢有限公司、中國海洋工程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案
4.投保人、保險人簽訂了《協定書》,能否視為保險契約成立——中國航天工業總公司第七。三研究所訴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保險契約案
5.保險協定與保險單不一致,應當如何處理——湖北武漢神龍汽車有限公司等與神龍汽車有限公司北京銷售服務分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第四章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
[法律條文]
[法理要旨]
[域外法例]
[典型案例]
1.未如實告知的事實與保險事故的發生無關,保險人仍應承擔保險責任——張××訴甲保險公司、乙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契約糾紛案
2.如實告知的範圍與保險人詢問內容的關係如何——白×訴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保險糾紛案
第五章重大過失與一般過失的區別
[法律條文]
[法理要旨]
[域外法例]
[典型案例]
1.如何區別被保險人的縱容、故意和重大過失——南通長江農工貿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通州市支公司財產保險契約糾紛案
2.如何認定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中的重大過失——上海三銀制漆有限公司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等財產保險契約保險金賠付糾紛抗訴案
第六章保險人的明確說明義務
[法律條文]
[法理要旨]
[域外法例]
[典型案例]
1.免責條款的送達、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之間關係如何——王×訴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案
2.投保人身份特殊,保險人明確說明義務是否免除——葉×莉訴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案
第七章保險金額、保險價值和重複保險
[法律條文]
[法理要旨]
[域外法例]
[典型案例]
1.此案是定值保險,還是不定值保險——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與平利縣廣佛電站財產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2.定值保險之中的保險價值約定過高,當事人是否有權變更——新疆大王有限責任公司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米泉市支公司等保險契約案
3.車輛經過使用折舊以後,約定的保險價值能不變嗎——雲南一誠律師事務所訴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雲南省分公司國內營業部財產保險契約糾紛案
4.不定值保險的保險價值是否一定是指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濟南腳踏車標牌製造廠與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保險契約賠償糾紛案
第八章格式條款的限制
[法律條文]
[法理要旨]_
[域外法例]
[典型案例]
被保險人對於保險事故未及時通知,保險契約約定保險人免責,效力如何——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越秀支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廣州市白雲支行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第九章保險事故發生的及時通知義務
[法律條文]
[法理要旨]
[域外法例]
[典型案例]
受益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事故的發生,保險人是否一定免責——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分公司與郭愛仙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第十章保險事故的證明責任
[法律條文]
[法理要旨]
[域外法例]
[典型案例]
1.損失近因的證明責任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漳州利華藤業有限公司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分公司財產綜合保險附加地震損失險糾紛案
2.保險車輛出險時的實際價值無法鑑定。該如何確定保險金——廣州市海珠區財政局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東山支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案
3.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能否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齊雲升與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人身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第十一章保險人的及時賠付義務
[法律條文]
[法理要旨]
[域外法例]
[典型案例]
1.保險人延期理賠,是否應當賠償損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與海南豐海糧油工業有限公司海運貨物保險賠償金利息損害糾紛抗訴案
2.保險人延期賠付的損失賠償標準應當如何確定——上海永富貨櫃修理有限公司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貨櫃保險契約賠償糾紛案
3.如何確定保險人應當給付保險金的期限——馬某某訴某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和支公司財產保險契約糾紛案
第十二章訴訟時效
[法律條文]
[法理要旨]
[域外法例]
[典型案例]
1.當事人能否自行約定訴訟時效——深圳市光達航運有限公司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案
2.當事人能否在保險契約中自行約定索賠時效——中國工商銀行廣州市大德路支行與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保證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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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全同的解釋方法
第十四章年齡誤報
第十五章死亡保險全同的同意權
第十六章保險契約的寬限期與效力中止
第十七章人壽保險的保險金繳納
第十八章受益人
第十九章自殺條款
第二十章犯罪條款
第二十一章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第二十二章保險契約的轉讓
第二十三章保險標的危險顯著增加通知義務
第二十四章減損防損義務
第二十五章第三責任險的請求權
第二十六章保險代理人
附錄1:新舊保險法對照表
附錄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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