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生觀與人生四大規準——力生人生論發凡

《新人生觀與人生四大規準——力生人生論發凡》是近代莊習編著的一部哲學著作。

內容簡介

作者認為,人生哲學或人生論是以整個人生為研究對象的學問,發展是生物與人類社會演變的必然傾向,發展為力或作用的遞增,發展的關鍵或初步體現是生,生活的本質是戰鬥,戰鬥為對立力的周旋。人類的特質存在於生活表現上主要是生產活動,與之相適應又有創造、群居與分配各因素,這些皆可歸結為力的作用。人類行為的動機可分為從欲、趨利、循理。即興的四類,人都要求生活得有價值,而有價值的生活即是力或作用的表現。所以,新人生觀是力上的人生觀,與舊人生觀不同。作者認為,發展生活的四個途徑是:生產力節流、生產力發展、對付外物利用自然、增進禮群。第一條途徑簡稱為“肅”或“整肅”,第二條途徑稱為“動”或“能動”,第三條途徑稱為“實”或“現實”,第四條途徑稱為“公”或“持公”。“肅”,“動”,“實”,“公”即為人生四大規準。作者還就人生四大規準與生活的本質、人類的特質、人類行為的動機。人類的價值觀念等渚關係分別作了論述,指出四大規準意義的絕對性,四大規準統率一切生活規準,各規準相互間具有密切聯繫,不能分開偏至,必須綜合運用。作者指出,人生最高境界在昂揚社會性,為此要提高心埋生“動”、“動”綜合真善是最高內心生活。他認為,“肅”的極致為敬,“實”綜和敬為誠,“公”綜合了誠表現為忘我。四大規準的充分體現,人生便達到了最高境界。

出版信息

1948年5月緬甸仰光仰華文化教育杜出版,4.6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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