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
新事業是企業組織的一種重要形態,它或者表現為新產品、新服務,或者新開拓的市場,或者新創辦的企業。新事業與公司創業之問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又不盡相同。我們認為,公司在其內部或外部創辦的事業,無論是獨資的,還是合資的,還是聯盟等形式,都屬於新事業。除了公司內部創辦的新的企業形態外,組織開展的一系列創新和創業活動,也都屬於新事業範疇。
因此,從這種觀點看,新事業與公司創業是一致的。但新事業不僅僅存在於公司所從事的活動中,新事業還可以是那些獨立的個人,或者幾個人結合起來的團隊從事的創新和創業活動。因此,兩者之間又有不同。從組織形式看,區分為獨立創辦新事業和公司內部創辦新事業。分析其不同點,發現其相互聯繫,可以幫助我們把握新事業的本質特徵。
比較
獨立創辦新事業(獨立創業)是由一個人,或者一個團隊不依賴於現有公司和組織,獨立創設新事業的過程。獨立創建的事業是新事業的一種形式。獨立新創事業與公司新創事業,都屬新事業管理範疇,在本質上是相同的創業是一種管理方法,是不局限於現有資源而追尋機會的過程;創業不僅被運用於個人新創建事業,同樣適用於已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