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酒只雞
拼音:dǒu jiǔ zhī jī
同義詞:只雞斗酒
釋義:古人祭亡友,攜雞酒到墓前行禮。後作為追悼亡友的話。
典出曹操《祀故太尉橋立文》:“吾以幼年逮升堂室,特以頑鄙之姿,為大君子(橋玄)所納。……又承從容約誓之言:‘殂逝之後,路有經由,不以斗酒只雞過相沃酹,車過三步,腥痛勿怪,雖臨時戲笑之言,非至親篤好,胡肯為此辭乎。”
曹操追念橋玄生前和他的約誓,死後若從墳前經過而不用斗酒只雞表祭奠,車過三步,腹痛勿怪。後遂用“斗酒只雞
、只雞斗酒”等指微薄的祭奠物品或進獻之物。多用作追悼亡友之辭。如元好問《哭曹征君子玉二首》之二:“斗酒只雞孤舊約,素車白馬屬何人。”薄松齡《祭內弟劉子壯文》:“某情雖無盡,力則有窮,僅以只雞斗酒,諸殯官。”
釋源
《後漢書·橋玄傳》載曹操祭橋玄文曰:“又承從容約誓之言:‘殂沒之後,路有經由,不以斗酒只雞過相沃酪,車過三步,腹痛勿怪。’雖臨時戲笑之言,非至親之篤好,胡肯為此辭哉?懷舊惟顧,念之悽愴。”
說解
斗,古代一種酒器。酒和雞都是古代祭奠死者的祭品。後以斗酒只雞為悼亡之辭。蘇拭《祭刁景純墓文》:“斗酒只雞,聊寫我哀。”
【斗酒只雞】《後漢書·橋玄傳》:“初,曹操微時,人莫知者。嘗往候玄,玄見而異焉,謂曰:‘今天下將亂,安生民者其在君乎!’操常感其知己。及後經過玄墓,輒悽愴致祭。自為其文曰:‘故太尉橋公,懿德高軌,泛愛博容。……又承從容約誓之言:“徂沒之後,路有徑由,不以斗酒只雞過相沃酹,車過三步,腹痛勿怨。”雖臨時戲笑之言,非至親之篤好,胡肯為此辭哉?懷舊惟顧,念之悽愴。奉命東征。屯次鄉里,北望貴土,乃心陵墓。裁致薄奠,公其享之!’”O用以追悼亡友。金元好問《哭曹征君子玉二首》之二:“斗酒只雞孤舊約,素車白馬屬何人。”另參見倫類部·師友“腹痛約”、人體部·肢體“腹痛”、器用部·飲食“橋玄酒”、器用部·車船“橋玄車”。
示例
【斗酒只雞】《北史·齊陽州公永樂傳》:“罷豫州,家產不立。神武問其故,對曰:‘裴監為長史,辛公正為別駕,受王委寄,斗酒只雞不敢入。’”元好問《哭曹征君子玉二首》之二:“斗酒只雞孤舊約,素車白馬屬何人。”
【只雞斗酒】蘇軾《縱筆三首》之三:“明日東家知祀灶,只雞斗酒定膰吾。”沈瀛《減字木蘭花》詞:“只雞斗酒,且為晚禾生日壽。不奈之何,今歲田疇晚底多。”蒲松齡《祭內弟劉子壯文》:“某情雖無盡,力則有窮,僅以只雞斗酒,澆諸殯宮。”
【只雞】蕭綱《征君何子先生墓志銘》:“寂寥岩穴,荒涼渭濱;橋曰只雞,徐稱酧素。”范成大《奠唐少梁晉仲兄弟墓下》詩:“生平書札頻雙鯉,歲晚交情但只雞。”趙翼《橋公墓》詩:“生有隻雞留戲笑,死猶兩女嫁英雄。”
【橋公語】蘇軾《董儲郎中嘗知眉州訪其故居留詩屋壁》:“只雞敢忘橋公語,下馬來尋董相墳。”
【橋公約】蘇軾《謝賈朝奉啟》:“過而下馬,空瞻董相之陵;酹以只雞,誰副橋公之約。”
成語例句
既然肯來赴約呵,您兄弟斗酒只雞,等待我的哥哥也。元·宮大用《范張雞黍》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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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開解釋
斗:古代計量單位。
只雞:一隻雞,省略數量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