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斗燦烈士

幼時,入當地國小讀書,勤奮好學。後來,受到學校進步知識分子的影響,加入少先隊組織,經常到夜校教婦女識字、唱歌,被鄉親們稱為“假小子”。1929年12月,因參加學生愛國遊行示威被捕,與敵人進行了堅決鬥爭。出獄後,繼續學習。國小畢業後,正式擔負起婦女夜校工作,挨家挨戶地發動婦女參加學習,向她們宣傳革命道理。193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秋,在藥水洞、平崗等地組織婦女給游擊隊送飯送菜、縫補衣裳,引起敵人注意。她機智地躲過敵人的多次搜捕,繼續開展革命活動。193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春,在參加中共平崗區委擴大會議時第二次遭敵逮捕,被判3年徒刑。在獄中,她生下一個女孩,依然頑強地堅持鬥爭。1932年春出獄後,立即尋找組織,背著女兒投入新的工作。1932年初冬,正在藥水洞參加會議時遭到敵人襲擊,為掩護其他同志而負傷,第三次被捕。敵人先用甜言蜜語誘惑,繼而嚴刑拷打,她多次昏死過去仍不屈服。最後,敵人把她和她的公公推到一間空屋子裡,把她的孩子摔到外邊,隨即燃起熊熊大火,致其壯烈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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