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短評

文學短評

新聞短評是一種篇幅短小、選材廣泛、署名的新聞評論。它篇幅短小到通常為千字以內,有的甚至只有三五百字;選材廣泛到大至國內外重要事件,小至衣食住行問題。

基本信息

構成部分

新聞短評是由敘事、說理、溶情三部分構成的有機整體,三者各司其職,又相互聯繫:敘事為說理打基礎,是說理的論據,也是短評這一新聞評論的構成要件之一,沒有新聞事件的敘述,不僅會使文章“言之無物”,而且短評也不成其為“新聞評論”了;說理使敘事深刻,沒有說理,敘事就只是新聞報導的重複,就會“言之無理”,也稱不上是“新聞評論”;溶情使短評升華,沒有情感溶於其中,會使短評“言之無味”,影響表達效果。因此,敘事、說理、溶情三者在短評寫作過程中渾然一體,缺一不可,要寫好新聞短評,必須在這三個環節上狠下功夫。

寫作要點

敘事、說理、溶情三者在短評寫作過程中渾然一體,缺一不可,要寫好新聞短評,必須在這三個環節上狠下功夫。

一、敘事——尚簡

新聞短評中的敘事,是指對新聞報導的引述, 旨在訴諸讀者的直覺(視覺、聽覺),以事實觸動人,同時,為評論設定對象。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引述不是整篇複述新聞報導,因為新聞報導已經提供了充足的信息,讀者已瞭然於心,短評中沒有必要重複,而是應以簡潔的語言,高度概括報導中的新聞事件。請看例①:

“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職業守則該休矣

在北京市公交731路汽車上,一名外國乘客因其違規停車的要求遭到拒絕而對該車的司機與售票員破口大罵,但司機與售票員卻始終笑臉相迎。原因很簡單:公交公司的《員工守則》規定,對乘客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2月3日<新京報> )新京報

我一直認為,這樣的“職業守則”實質上是顧及了經濟效益而以犧牲服務人員的人格尊嚴為代價。先不論這種“犧牲”是否合理,至少這一職業守則的制定過程就存在嚴重的問題。

“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這一職業守則首先是“利潤至上”思維模式的產物。“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邏輯前提是“顧客總是對的”,企業就有動機不顧一切地滿足顧客的“合理”與“不合理”要求;至於員工人格尊嚴則必須服從於企業利潤,該忘掉的時候就該忘掉。

“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職業守則還是典型“僱主本位”思維模式的產物。所謂“僱主本位”是指企業管理活動規程的制定完全服從於老闆的視角與需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這一守則的制定者往往是企業的領導者,原因很簡單:一是企業的利潤對他們最為重要;二是他們通常根本不會有面對“打罵”的機會。既然收益有自己一份而“打罵”由他人承擔,老闆們自然願意將“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寫入員工守則。

“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這一職業守則的制定過程中只有企業利潤與僱主利益的考量,而員工利益與尊嚴卻完全沒有一席之地,這意味著這一“職業守則”在沒有徵得員工認同的情況下就強制性地迫使員工放棄自身的基本權利。且不說這一守則在內容上是否合理,單就其制定的思維邏輯而言,這一守則就毫無公正性可言。

只要我們還相信公正的重要性,那么“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此類的職業守則就應該休矣?選

(摘自2004年2月4日<齊魯晚報> )齊魯晚報

例①的第一自然段,是對2004年2月3日《新京報》上的一篇新聞報導的引述,短短百餘字,將事件發生的地點、人物、結果、過程、原因引述得一清二楚,時間則在括弧的註裡間接地表示了。

再看例②:

可貴的省長“道歉”

日前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廈失火,死亡53人。事故發生第二天,吉林省省長洪虎一天之內兩次向全省人民“道歉”,這使我們在近來頻發的事故中看到一抹亮色。因為,根據以前的新聞報導模式,我們讀到的往往是事故發生後,“某某領導親臨現場指揮搶救”,“某某領導做出重要指示”,惟獨不見道歉。

具體到這起火災,本來自有事故發生地吉林市的安全監管官員為沒有防患於未然擔責, 自有當地官員亡羊補牢,洪省長犯不著自上而下“越級”道歉。洪省長的道歉背後指向一個重大主題:人的生命高於一切,人的財產高於一切,人的尊嚴高於一切。和生命與尊嚴比起來,官員的威嚴必須讓路。

去年哈爾濱、衡陽大火的血色背影還未淡化,重慶井噴的呼號仍在耳邊。在這些事故過後,我們看到過當地有官員出來道歉或是主動擔責任。

幸運的是,我們終於找到這種價值觀,而且這種價值觀已經名正言順地寫進執政黨的綱領性檔案:“堅持以人為本……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人,應是衡量一切績效的標準。一個國家和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在於保護公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而不是相反。洪虎的道歉就是堅守這種價值觀的體現。

(據<青年時訊>2004.2.26)青年時訊

例②開頭的兩句話講了兩件事,一句引述一則訊息。前一句交待了在“日前”這個時間裡,在“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廈”這個地方,發生了“失火”事件,也是由於失火這個原因,造成“死亡53人”的結果;後一句說,在“事故發生第二天”這個時間點上,由“吉林省”這個地方的“省長洪虎”這個人,做了“向全省人民‘道歉’”這件事。什麼叫“要言不煩”?芽這篇短評的敘事部分就是一個很好的範例。

敘事要達到簡明扼要的要求,除了須練就高度概括事情、事件的能力外,還應該注意取材。取材與作者說理的切入點密切相關。不同的人由於社會地位、人生經歷等的不同,對同一件事情會著眼於不同的側面,比如例①中的事件,肯定會有人痛恨那個明明自己理虧卻對別人撒野的外國乘客,對其行為心生義憤;也會有人對司乘人員的忍辱負重心懷敬意。處於以上立場的人如果要寫新聞短評的話,對事件的引述就會傾向於他們所需要的材料,要么突出“外國乘客”的惡劣表現,要么強調司乘人員的高尚風格。但本文的作者卻認為司乘人員是在遭受屈辱,行文意在質疑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源,因此,作者在引述這則訊息時顯然是有所側重的。例②中的引述重點同樣十分突出。

從上面所選兩篇例文中,我們還可以體悟到短評敘事的一條規律,即,在敘事時儘快“切題”,回應題目。例①題目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職業守則該休矣”,文章在第一自然段結尾時就直接點明該文要評論的對象——“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職業守則。例②的題目是“可貴的省長‘道歉’”,文章開頭第二句就是“省長道歉”。這些寫法很適合新聞短評,既給人以開門見山之感,又可節省文章篇幅。因為短評篇幅短小,如果“帽子”很大,遲遲不扣題,就會導致“頭重腳輕”。

二、說理——求新

新聞短評,顧名思義,就是要“評”,要議論,要論述,要講道理。說理是短評的重頭戲,決定著一篇短評的價值高低和分量輕重。要寫好說理部分,除了注意議論的三要素和運用各種邏輯推理外,關鍵是要說新理,提出自己獨到的見解,令人耳目一新、為之一震。人云亦云和老生常談的理,引不起讀者的興趣,也得不到報刊等新聞媒體編輯的青睞。

比如上述例①,同是一件事情,如果抓住那個外國乘客在中國撒野的事實加以議論,闡發中國已經絕非昔日的中國,中國人民任人宰割的日子早已一去不復返,決不容許不友好的外國人在中國的土地上胡作非為的觀點,這有沒有道理?芽絕對有。但總覺得不十分新鮮。再比如,如果在文章中表揚我司乘人員“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精神,雖然不無道理,卻仍然讓人難消心中塊壘:難道司乘人員不是人,明明有理卻要永遠忍氣吞聲?芽而例①的作者慧眼獨具,洞察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這一表面上看起來風格高尚的職業守則背後員工人格尊嚴的犧牲和對員工基本權利的踐踏。該文的論說,主要是對上述職業守則制定過程中的思維邏輯的嚴重問題進行剖析,指出它是兩種思維模式——“利潤至上”和“僱主本位”的產物,其要害是“只有企業利潤與僱主利益的考量,而員工利益與尊嚴卻完全沒有一席之地。”這樣的分析,既符合事實、合情合理、邏輯謹嚴,又給人以極大的震撼。這種震撼力源於人們以往普遍認同“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這一職業守則,並未意識到它存在什麼不合理之處,該文作者鞭辟入裡的分析,給眾人陳見以當頭棒喝,引人反思:究竟員工的利益和人格尊嚴應不應該得到維護和尊重?芽至此,接受作者“‘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職業守則該休矣”的結論就是很自然的事了。這種閱讀效果得益於作者從一嶄新角度切入,進行創新思維,察前人所未察,發他人所未發。

例②說理的可圈可點之處同樣在於凸顯了一個“新”字。作者的觀點極其鮮明:省長的道歉難能可貴。“難能”,一是指火災責任人應該是明確的,省長本可以不“越級”道歉的;二是用別處的事故“未見當地有官員道歉或主動擔責”來進行對比。“可貴”,是說省長道歉背後指向了一個重大主題:“人的生命高於一切,人的財產高於一切,人的尊嚴高於一切。和生命與尊嚴比起來,官員的威嚴必須讓路”。“難能”,可能有不少人(讀者)看到了、想到了,但從這“難能”的現象中挖掘出的“可貴”的本質,則是作者的獨到之處,是他的新思考。

三、溶情——務切

溶情務切,是指新聞短評中所表達的情感要真切、深切。真切,是要求真情實感,切忌矯情、虛情;深切,是要求表達深刻、深厚的感情。

如果做一類比,溶情務切大致相當於審美文體比如詩歌的寓情於景。“山迴路轉不見君,雪上空留馬行處”(岑參: <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 ),“孤帆遠影碧空盡,惟見長江天際流”(李白: <黃鶴樓送孟浩然之廣陵> ),詩句中沒有一字寫離愁別緒,但濃濃的惜別之情滿溢於字裡行間,深深地觸動讀者的心弦。新聞短評的溶情,也必須避免淺白直露,而是應該像鹽溶於水一樣表現在敘事和說理的過程中,潤物無聲地感染、感化讀者。黃鶴樓送孟浩然之廣陵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

比如例①,在引述新聞報導時,作者用“破口大罵”這樣描述性的詞語,流露出對那位無理取鬧的外國乘客的不滿甚至憎惡的情感;在敘述司乘人員的表現時,也是運用了描述性的詞語“始終笑臉相迎”,透露出作者對司乘人員的無可奈何心理的同情以及對這種有違人性的做法的質疑:有理的被無理的欺侮卻還要“笑臉相迎”,天理何在?芽?選在說理的過程中,作者寫道:“至於員工人格尊嚴則必須服從於企業利潤,該忘掉的時候就該忘掉”,“既然收益有自己一份而‘打罵’由他人承擔,老闆們自然願意將‘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寫入員工守則”,嘻笑怒罵間,作者的情感深沉而真切地表露出來。

再比如例②,作者在標題上就“溶”進了自己的讚美之情,認為省長道歉是“可貴”的。從第二句話里的“第二天”、“一天之內兩次”這幾個數量詞中,讀者可以感受到作者是在肯定、讚賞一位高級官員的責任感。緊接著,作者為“洪省長的道歉背後指向了一個重大主題:人的生命高於一切,人的財產高於一切,人的尊嚴高於一切”而欣喜,並慶幸“我們終於找到這種價值觀,而且這種價值觀已經名正言順地寫進執政黨的綱領性檔案”。讀著這樣的話語,讀者要不與作者同欣喜、共慶幸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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