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12號霰彈槍就代表著“標準”的選擇。有些人更對任何別的口徑嗤之以鼻。但是,這種固執只是一種習慣,或者傳統,或者慣性所形成的認知。很多人只要確認某種東西能用並積累了相當的經驗以後,就會不願意考慮試用別的東西。警察部隊當初從“理所當然”的左輪手槍轉變到使用半自動手槍的過程也是非常艱難的。
另外,警察部隊也是一個充滿了雄性激素的單位。警員似乎必須很雄壯,很有英雄氣概。12號霰彈槍的後坐力算得了什麼?後坐力大才能顯出我們的歷害。
確實,象.410這樣的小口徑霰彈槍彈藥,在打獵上只適合打小型動物,連小鹿都很勉強。對人的停止作用也非常有限。但是,20號霰彈就實用得多了。一發20號霰彈槍的彈藥的能量相當於兩發.44 magnum同時發射,但產生的後坐力卻只有12號的大約一半。兩者的初速度是非常接近的,20號所欠缺的只是彈丸的總重量而已:比12號少大約3/8的彈丸重量。
受到槍管口徑的限制,20號彈藥裡面的彈丸有時不能很好地排列,例如00號鹿彈,就只能放得下5顆(正常的12號彈裡面能放下9顆)。對於20號彈藥來說,到現在為止效率最高的是3號鹿彈:一發20號彈裡面可以裝下20顆3號彈丸,每顆彈丸.25英寸口徑。與它相近的12號彈是4號鹿彈,每發有27顆4號彈丸,每顆彈丸.23英寸口徑。這個差距實在不算很大。就算總重量減少1/4左右,但同時減少了40%-50%的後坐力。這樣還是很值的。
常用霰彈的彈丸比較
在20-25米這樣的短距離,這樣的彈藥對人體已經能夠造成足夠的傷害,區別和12號相比不會很大。但是減少後坐力帶來的好處是非常明顯的。首先是射速的提高。作者的試驗表明,普通警員改用20號霰彈槍以後,以往用12號打兩個目標的同樣時間,現在已經足夠打中三個目標。這意味著50%的射速提升!這不是一個數字遊戲,而是實戰優勢。如果一個警員被三個持槍歹徒圍攻,以往他用12號霰彈槍還擊,在擊中兩個歹徒後被第三個歹徒打倒。但是如果改用了20號霰彈槍的話,這名警員就完全可以把這三個歹徒全部打倒,而自己毫髮無損。家居防衛的情況也是類似。作者認為:這比每發彈裡面多幾顆彈丸更重要。
當人的射擊水平逐漸提高以後,12號和20號之間的射速差距會逐漸縮小。但是無論如何縮小,同一個人打12號是永遠快不過打20號的。
只有在“威力”非常重要的場合,或者必須使用大號的000、00或者1號彈丸的情況下,12號霰彈槍才是無可替代。你甚至可以去用更大口徑的10號Magnum彈——它的彈丸總重量可以達到標準12號彈的兩倍!但是除了某些特別的狩獵場合外,沒有多少人願意使用這種“魔鬼彈藥”。
在歐洲有一定數量用戶的16號霰彈,在美國不太受歡迎,彈藥供應相對比較稀缺。28號和.410的使用者也不多。
作者認為,作為警察,使用哪一種口逕往往不是警員個人的選擇。警局發什麼槍給你,你就要用什麼槍。至於警員的個人或者家庭用槍,作者會建議用和公家的一樣或者接近的型號,因為這樣可以利用習慣的力量,對兩邊的武器的使用完全駕輕就熟。
但是,如果不是警察或者警局沒有給你配備12號霰彈槍的話,你的第一把霰彈槍完全可以是一把20號。這樣你用它沒問題,你的體態嬌弱的妻子用它也沒問題。它同樣會讓入侵你家園的歹徒吃不了兜著走。
從左到右依次為:.45 ACP,.410霰彈,20號霰彈,12號霰彈
幾號霰彈槍,譬如12號、20號,原本的算法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