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統做好災區師生安置和恢復重建準備工作的方案

教育系統做好災區師生安置和恢復重建準備工作的方案

2008年5月26日,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教育部以“教辦20084號”檔案印發《教育系統做好災區師生安置和恢復重建準備工作的方案》。

教育部印發的有關通知

教育部關於印發《教育系統做好災區師生安置和恢復重建準備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教辦[200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按照中央部署,我部制定了《教育系統做好災區師生安置和恢復重建準備工作的方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告我部。
附屬檔案:教育系統做好災區師生安置和恢復重建準備工作的方案
教育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屬檔案:師生安置與恢復重建方案

教育系統做好災區師生安置和恢復重建準備工作的方案
5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會議,明確提出要繼續把抗震救災作為當前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扎紮實實做好各項工作。當前,抗震救災已逐步轉入全面安置和準備恢復重建的階段。教育系統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認真落實各項救助政策措施,切實做好災區師生安置工作和學校重建準備工作。
一、高度警惕和切實防范余震和次生災害,始終把師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1.主動與有關部門密切聯繫,及時掌握並切實防範餘震和各種次生災害。
2.有餘震和次生災害威脅的地區,要周密部署學校防災工作,制訂細緻的應急預案,組織必要的應急演練,進一步增強學生自防、自護、自救能力。
3.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建立警校聯繫制度,組織教師和高年級學生開展夜間值班或巡邏,確保臨時校舍、師生臨時居住點和校園的安全,嚴防火災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發生。
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認真做好隱患排查和安全預警工作,強化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開展安全教育,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安全。
二、切實加強學校衛生防疫工作。
1.密切配合衛生部門,加強對災區學校、安置點環境的清理消毒和衛生防疫工作。採取切實措施,認真做好食品安全和飲水安全工作。
2.做好災後飲食衛生、環境衛生、預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知識的宣傳教育,特別是要教育學生做好個人衛生。
3.加強疫情監測,一旦發現傳染病例,立即報告,迅速採取有效防控措施。
4.依託教育部門已經組織的學校衛生防疫專家指導組,為災區學校衛生防疫提供諮詢、指導、培訓及直接的衛生服務。
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全面開展夏季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各級各類學校食品、飲用水、環境等方面的衛生工作,預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三、積極創造條件幫助災區學生恢復上課。
1.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通過搭建帳篷或活動板房、轉移安置等方式,設立臨時課堂;暫不具備條件的地區,要抓緊做好各項準備工作,逐步復學複課。
2.啟動"活動板房臨時課堂計畫",按照當地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部署,根據安置點學生、教師數量和構成,考慮高考、中考及中國小複課等因素,提出活動板房需求和使用安排。
3.做好複課後的教學安排,維護好教學秩序。組織優秀教師志願者支援災區學校教學,農村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安排要優先滿足地震災區縣的需要,在教材、教學設施設備等方面給予支持和保障。對散居在家和其他地方的學生要做好登記,並通過適當方式提出學習要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開展遠程教育教學。
4.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的對口支援,大量轉移災區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到各地就學、實習和就業。
5.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積極接收災區學生入學,並提供生活補助。
四、積極開展災區學生心理援助工作。
1.發揮教育部門派出的中小學生心理援助專家工作組的作用,有計畫有步驟地對災區中國小教師進行普遍培訓,組織並依靠廣大中國小教師,利用已編印的災後心理援助手冊和已開通的心理熱線及專業網站,實現災區學生心理援助工作的全員覆蓋。
2.災區省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心理援助隊伍的組織協調,統一管理,加強對進入災區從事心理援助的組織和人員從業資質核准,杜絕對同一學生進行多次採訪、心理諮詢等活動。
五、認真做好災區孤、殘學生救助工作。
1.抓緊核查因災致孤、致殘學生情況,逐一登記造冊,摸清底數。
2.對每一名因災致孤學生以及暫時與家人失去聯繫的學生,都要明確親屬或者老師承擔臨時監護責任。
3.立即啟動殘疾學生教育機構的建設工作。
4.抓緊救治地震中受傷的學生,對在醫院接受治療的學生特別是重傷學生,要給予充分關心和慰問,儘可能多地給予照顧。
5.抓緊研究有利於災區孤、殘學生健康成長的長期教育方案和救助政策。
六、妥善做好災區學生升學考試工作。
1.組織各方面力量為參加今年高考和中考的重災區學生無償提供複習和生活條件,可成建制轉入有關學校或者安排活動板房以及其他安全場所複習迎考。
2.全力保障考點和學生複習迎考的安全,制訂考場防震應急預案,在考場周圍設立臨時防震避難場所,並做好防震演練。
3.教育部統籌協調各有關高校增加災區招生計畫。對在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考生將予以破格錄取。
4.在當地政府的統一安排下,儘快制訂中考安排。重點高中招生計畫要向災區傾斜,優先錄取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考生。願意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災區學生,都可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並全部納入國家助學金資助範圍。
七、切實做好災區學生資助和幫扶工作。
1.生源地在地震災區的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都必須嚴格落實國家的一系列資助政策,迅速、及時、足額將資助資金髮放到災區學生手中。
2.各級各類學校要了解掌握家在災區學生有關信息,給予更多的經濟資助,積極開展心理疏導和人文關懷。
3.按照"優先安排,具體幫助,保障上崗"的原則,全力做好家在災區的高校和中職畢業生的就業工作,加大對家在災區畢業生的就業援助服務和扶持力度,對家庭受災嚴重、經濟困難的畢業生給予求職補助,對求職困難的畢業生提供"一對一"的就業援助。
八、積極做好災區學校恢復重建準備工作。
1.儘快做好教學設施的評估鑑定工作。密切配合建設部門組織有關建築評估鑑定專家,做好災區學校教學設施的評估鑑定工作,對學校建築進行安全級別分類,未經鑑定評估或鑑定評估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鑑定評估要提取樣品,保留影像、建築數據等資料,為災後重建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2.重新規劃新學校建設。教育部將密切配合建設部門,儘快組織專家研究提出不同地震烈度帶學校建設規範,提高現有標準,使學校房屋成為最牢固、最安全的建築;組織專業設計機構設計中國小校校園規劃和校舍建設設計方案;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制訂好學校重建規劃。
九、抓緊落實教育系統對口支援災區工作。
對口支援地的省級教育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對口支援災區工作的統一安排部署,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迅速和受援地教育部門取得聯繫,建立專門的聯合工作班子並指派人員專職負責。特別是要在師生安置、復學複課、職業教育、學生就業、恢復重建等方面提供人力物力支持。要在著力解決迫切問題基礎上,注重災區教育長遠發展需要。
十、開展向抗震救災英雄師生學習活動。
教育部黨組決定在全國教育系統開展向抗震救災英雄教師學習的活動。大力表彰抗震救災英雄師生。大力宣傳抗震救災英雄師生的先進事跡。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組織師生認真學習英雄師生的先進事跡,把抗震救災作為一次深刻的師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抓緊抓好。
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要求,一手毫不鬆懈地抓抗震救災,一手堅定不移地抓教育改革發展,戰勝種種困難,奪取抗震救災和教育事業發展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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