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論

政府論

《政府論》英國約翰·洛克(John Locke)的政治著作,出版於1690年。本書可視為政治學的研究範疇,但對法學研究而言,此書亦屬必讀之列。《政府論》匯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學思想,不僅使洛克成為古典自由主義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對於後世的現實政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政府論》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J.洛克的政治著作。1690年出版。作者寫作的目的是對英國1688年光榮革命進行辯護和理論總結。
全書分上、下2篇,上篇撰於1681年,作者逐條批駁了保皇派思想家R.菲爾默宣揚的“君權神授”和“王位世襲”說。下篇撰於1689年,在批判君權神授的基礎上,系統地提出了資產階級的政治理論。洛克用自然法學說和社會契約論闡述國家的起源和本質。他從虛構的自然狀態出發,論證生命、自由和私有財產是人的神聖不可侵犯的自然權利,這種權利既合乎自然法,也合乎人性;為了保護人們依據自然法享有的自然權利,人們通過社會契約建立政府;最好的政府形式是由民選議會掌握最高權力的君主立憲制。在這種政府形式下,國家權力是分立的,立法權高於行政權,人民手中始終保留反抗暴政和重建政府的最高權力。《政府論》為在英國建立資產階級君主立憲制提供了理論依據,並對後來歐美資產階級革命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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