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判

改判(gaǐ pàn),意思是推翻原有判決,做出新判決。

基本信息

引證解釋

1. 猶改刊。

三國 魏 曹植 《長歌行》:“古人感鳥跡,文字有改判。”按,《太平御覽》卷六○五引作“改刊”。

2. 法院更改原來所作的判決。如:駁回抗訴,不予改判。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