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初,北京電視台(即中央電視台)決定拍攝電視紀錄片報導收租院,在赴四川當地的拍攝中劇組人員受到了強烈的震撼和感染,決定由單純的報導改拍成一部藝術作品,這部30分鐘的電視紀錄片《收租院》便誕生了。 1966年4月,電視紀錄片《收租院》在北京電視台播出反響巨大,4月中旬,文化部把電視紀錄片《收租院》擴製成35毫米電影拷貝全國城市發行,又製成16毫米拷貝向全國農村發行,連放八年。
這部影片的主創人員有:創意王元洪,攝影朱宏,解說詞作者陳漢元(代表作還有《話說長江》、《話說運河》)
文革結束後,《收租院》的故事並沒有結束。 電視紀錄片《收租院》的解說詞一直收進在我國的中國小語文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