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中介職能

支付中介職能,通過存款在賬戶上的轉移,代理客戶支付;在存款的基礎上,為客戶對付現款等,成為工商業團體和個人的貨幣保管者、出納者和支付代理人。商業銀行除了作為信用中介,融通貨幣資本以外,還執行著貨幣經營業的職能。

通過存款在賬戶上的轉移,代理客戶支付;在存款的基礎上,為客戶對付現款等,成為工商業團體和個人的貨幣保管者、出納者和支付代理人。這樣,以商業銀行為中心,形成了經濟社會無始無終的支付鏈條和債權債務關係。支付中介職能的發揮,大大減少了現金的使用,節約了社會流通費用,加速了結算過程和貨幣資金周轉,促進了經濟發展。支付中介職能從邏輯上先於信用中介職能。它最早產生於貨幣經營時期。貨幣經營者在貨幣保管和辦理支付中積聚了大量貨幣,為使貨幣增值發放貸款,於是,產生了信用中介職能。但支付職能的發展,也有賴於信用中介職能,因為只有在客戶保存一定存款餘額的基礎上,才能辦理支付;當存款餘額不足時,客戶會要求銀行貸款,而貸款又轉化為新的客戶存款,又需辦理支付。可見,支付中介職能和信用中介職能是相互聯繫,相互促進的,兩者互動構成了銀行信貸資本的整體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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