攙越

語出:明沉德符《野獲編·科場一·考官爭席》:“凡詞林五品以下,俱論科不論官,況一官而攙越前輩乃爾,豈錢以鼎甲重耶?則塗亦鼎甲也。”清李漁《玉搔頭·分任》:“從今以後,各有所司,不勞攙越。”陳熾《稅則》:“稅則者,國家自立之權也,非他國所得把持而攙越者也。”

基本信息

詞語

攙越

拼音

chānyuè 

注音

ㄔㄢㄩㄝˋ

引證解釋

越出本分。如越職、越權等。明沉德符《野獲編·科場一·考官爭席》:“凡詞林五品以下,俱論科不論官,況一官而攙越前輩乃爾,豈錢以鼎甲重耶?則塗亦鼎甲也。”清李漁《玉搔頭·分任》:“從今以後,各有所司,不勞攙越。”陳熾《稅則》:“稅則者,國家自立之權也,非他國所得把持而攙越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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