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表中的新字型
1949年,日本官方發布《當用漢字字型表》,收錄1850個漢字,不少新字型成為標準漢字,例如“學”、“國”和“體”分別被簡化為“學”、“國”和“體”。後來,《常用漢字表》發布,收錄1945字,該字表追加了若干新字型,例如“罐”、“螢”、“龍”簡化成“缶”、“蛍”、“竜”,另外,已經在《當用漢字字型表》出現的“燈”字在該表中被簡化的“燈”字替代。此時,有357箇舊字型簡化為新字型(由於“辨”、“瓣”和“辯”被合併簡化為“弁”,新字型的數量只有355個)。
日本漢字簡化帶來的問題是,有相同構成部分的漢字並未統一簡化,導致簡化後字型不統一。例如《常用漢字表》內的“賣”、“續”和“讀”被簡化成“売”、“続”和“読”,而表外漢字“贖”、“犢”和“牘”右邊的“賣”不簡化為“売”。相比之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造簡化字時採用了類推簡化的方法,故沒有產生類似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