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鄰家之子

原文

譬有人於此,其子強梁①不材,故其父笞②之。其鄰家之父,舉木而擊之曰:“吾擊之也,順於其父之志。”則豈不悖③哉?

出處

原文出自《墨子·魯問》。
注釋
①強梁:強暴蠻橫。
②笞(chī):用竹板拷打。
③悖(bèi):荒謬,不合情理。

譯文

比方說,在這裡有這么一個人,他兒子橫暴不成材,所以父親便打他。如果鄰居的老頭子也跑來舉起木棍痛打,並且說:“我打你,是順應你父親的心意的。”那樣做,難道不荒謬嗎?

寓意

這則寓言諷刺了打著漂亮幌子而侵犯人家的無理行為,具體針對楚國的魯陽文君藉口進攻鄭國的行為。它體現了墨子的“非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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