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年,法國機械工包利套用紙火帽,並使用了針尖發火,1821年,伯明罕的理查斯發明了一種使用紙火帽的“引爆彈”。後來,有人在長紙條或亞麻布上壓裝“爆彈”自動供彈,由擊錘擊發。這樣一來,擊發槍就更完善了,到了19世紀,針刺擊發槍也誕生了。其最早出現在1840年,是德國人德萊賽發明的,故又稱為德萊賽針刺擊發槍。其技術特徵是:彈藥從槍管後端裝入,並用針擊發火。這種武器首先由普魯士軍隊裝備,在普魯士的三次王國統一戰爭中,其大放異彩,令丹奧法三國騎兵聞槍色變。與擊發技術的發展同步的是裝彈技術的發展。
擊發槍後來還發展成多管擊發槍,一些美國西部牛仔常常身穿牛仔褲、頭戴大沿帽、手握多管擊發槍,騎著駿馬到處行俠。這種多管擊發槍比單發擊發槍打得快。擊發槍顯著提高了槍械的射擊可靠性,並有較好的防水性能,“瞎火”故障大幅度減少。而使用燧發槍,平均每7 發子彈就會出現一次“瞎火”,採用擊發槍大約發射200 發子彈才會出現一次“瞎火”現象。擊發槍的出現標誌著槍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人們認為左輪手槍是美國人塞纓爾柯爾特於1835年發明的,因為在1835 年10月22日,柯爾特獲得了專利號為6909號的英國 專利,其專利產品就是左輪手槍。 口徑:11.43mm;全長:323mm;重量:1160g;彈容:6發;
柯爾特左輪手槍-射程
柯爾特左輪手槍手槍是近戰和自衛用的單手發射的短槍,在50米內具有良好的殺傷效力。手槍按構造又可分日轉輪手槍和自動手槍。13世紀,中國的軍隊已裝備了手持火銃。歐洲 原始的手槍出現在14世紀,它是一種單手發射的手持火門槍,15世紀發展火繩手槍,隨後被燧石手槍所取代。19世紀初出現一種擊髮式後裝彈多槍管鏇轉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