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撫州公司1978年隸屬原撫州地區糖菸酒公司,於1979年1月恢復撫州地區鹽業公司,歷經地區商業局、地區經貿委管轄,1984年經原省輕工廳批覆成立鹽務局,改稱江西省撫州地區鹽業公司及江西省撫州地區鹽務局,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劃歸江西省鹽業公司(鹽務局)垂直管理。2005年1月省鹽業集團公司的成立,改為現有名稱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撫州公司(撫州市鹽務局),公司機關下設9個科室、5個縣公司和2個配送站(直屬分局),現有在崗職工143人。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資源開發、鹽業生產和鹽政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鹽行業實際,提出或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辦法。2、按照國家計畫組織全市鹽業生產、分配、儲存、調撥運輸和銷售,保證鹽產品的市場供應。
3、依照國家的鹽業法規,監督本市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執行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負責管理本市食鹽專營工作,核發《食鹽批發許可證》和《食鹽準運證》;負責本市碘鹽加工和市場供應的監督管理。
4、依照國家的鹽業法規,負責全市鹽政市場稽查工作,規範鹽業生產、運輸和銷售管理,查處鹽業違法案件。
5、負責全市鹽行業的調整、改組、改造;指導行業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行業統計信息、人才需求預測、培訓及交流工作。
6、協同市有關部門制訂鹽業價格等有關政策,參與市有關部門對鹽行業的經濟結構調整工作。
7、承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機構
內設行政辦公室、食鹽專營部、財務部、黨群人事部、市場開發部、鹽政稽查支隊等9個科室。下轄樂安縣鹽務局、南城縣鹽務局、黎川縣鹽務局、南豐縣鹽務局、金谿縣鹽務局、資溪縣鹽務局、廣昌縣鹽務局(鹽業分公司、鹽業配送站)。
領導班子
丁雄:撫州市鹽務局局長、撫州鹽業公司經理,主持全面工作。黃騰文:撫州市鹽務局、撫州鹽業公司黨總支書記。
梁曉林:撫州市鹽務局副局長、撫州鹽業公司副經理。
吳魯江:撫州市鹽務局副局長、撫州鹽業公司副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