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鹽務局

撫州市鹽務局

撫州市鹽務局是撫州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正處級建制,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接受江西省鹽務局垂直領導。撫州鹽業公司(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撫州公司)是省鹽業集團全資子公司,負責本區域的食鹽加碘、供應和運銷任務,與市鹽務局一套機構,兩塊牌子,合署辦公。

歷史沿革

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撫州公司1978年隸屬原撫州地區糖菸酒公司,於1979年1月恢復撫州地區鹽業公司,歷經地區商業局、地區經貿委管轄,1984年經原省輕工廳批覆成立鹽務局,改稱江西省撫州地區鹽業公司及江西省撫州地區鹽務局,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劃歸江西省鹽業公司(鹽務局)垂直管理。
2005年1月省鹽業集團公司的成立,改為現有名稱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撫州公司(撫州市鹽務局),公司機關下設9個科室、5個縣公司和2個配送站(直屬分局),現有在崗職工143人。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資源開發、鹽業生產和鹽政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鹽行業實際,提出或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辦法。
2、按照國家計畫組織全市鹽業生產、分配、儲存、調撥運輸和銷售,保證鹽產品的市場供應。
3、依照國家的鹽業法規,監督本市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執行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負責管理本市食鹽專營工作,核發《食鹽批發許可證》和《食鹽準運證》;負責本市碘鹽加工和市場供應的監督管理。
4、依照國家的鹽業法規,負責全市鹽政市場稽查工作,規範鹽業生產、運輸和銷售管理,查處鹽業違法案件。
5、負責全市鹽行業的調整、改組、改造;指導行業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行業統計信息、人才需求預測、培訓及交流工作。
6、協同市有關部門制訂鹽業價格等有關政策,參與市有關部門對鹽行業的經濟結構調整工作。
7、承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機構

內設行政辦公室、食鹽專營部、財務部、黨群人事部、市場開發部、鹽政稽查支隊等9個科室。
下轄樂安縣鹽務局南城縣鹽務局黎川縣鹽務局南豐縣鹽務局金谿縣鹽務局資溪縣鹽務局廣昌縣鹽務局(鹽業分公司、鹽業配送站)。

領導班子

丁雄:撫州市鹽務局局長、撫州鹽業公司經理,主持全面工作。
黃騰文:撫州市鹽務局、撫州鹽業公司黨總支書記。
梁曉林:撫州市鹽務局副局長、撫州鹽業公司副經理。
吳魯江:撫州市鹽務局副局長、撫州鹽業公司副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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