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旅遊局

撫州市旅遊局

撫州市旅遊局於2002年9月27日,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撫州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字[2007]45號)和《中共撫州市委、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撫州市市級黨政機關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撫發[2002]25號)組建,為主管旅遊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 具體負責國家和省制訂的各類旅遊景點景區、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在撫州市的實施·。

歷史沿革

1989年8月,經地委、行署批准,成立撫州地區旅遊局,為副縣級單位,與行署外事僑務辦公室合署辦公。1997年元月,經地委、行署批准,撫州地區旅遊局正式從行署外事、僑務辦公室分出來,單獨成立一個機構。對全區的旅遊業進行更有效的計畫、協調、監督、指導和旅遊業的行業管理,準確地行使行業管理的職能。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旅遊業管理行政條規、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全市旅遊市場開發,組織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三)培育和完善全市國內旅遊市場,研究擬定全市國內旅遊的開發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各縣(區)旅遊工作。

(四)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引導旅遊行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對重點旅遊建設項目實行巨觀指導。

(五)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工作,為發展旅遊業提供信息服務。

(六)對旅遊行業實行行業管理;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負責全市國內旅行社資質初審和報批工作;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國內外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七)歸口管理旅遊涉外事務;負責旅遊對外交往與合作工作;指導全市“中國優秀旅遊城市”的創評工作。

(八)負責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實施全市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胡寶欽:局長

邱義林:副局長

彭躍福:紀檢組長

周大生:副調研員

內設機構

(一)人事秘書科

(二)行業管理科

(三)綜合業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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