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園林綠化局

3、負責綠地管護中心、苗木生產單位員工技能培訓工作。 2、負責園林綠化、水體養護、景觀燈管理;3、負責景區道路環衛、公共設施管理。 (五)市綠地管護中心職責1、全面負責城區道路園林綠化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城市園林綠化和保護開發利用風景名勝資源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市園林綠化及風景名勝區的發展目標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園林綠化及風景名勝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其他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城市規劃部門編制“綠線”規劃工作;組織實施園林綠化行業標準化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全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工作;依法審批占用城市綠地和砍伐遷移城市樹木事項;審核重點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並監督實施;審核城市園林綠地內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並監督實施;審核城市重點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園林綠化比例和布局;審核風景名勝區內的投資項目和開發建設項目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風景名勝區內的景觀和自然環境保護監管工作;組織風景名勝資源普查,指導縣(區)風景名勝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的國有資產管理,建設、維護、管理風景區內的基礎設施和其它公共設施;負責景區安全管理,保障遊覽安全;管理和監督景區內與遊覽有關的經營、服務活動;依法查處景區內違反風景名勝區管理規定的行為。
(五)負責園林綠化保護監管工作;在市綠化委員會統一組織協調下,負責管轄範圍內古樹名木的日常管護工作。
(六)組織開展園林綠化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管轄範圍內園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和城市綠地防火工作。
(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建設局原承擔的指導縣(區)園林綠化和風景名勝管理等職責劃給市園林綠化局(市風景名勝管理局)。

領導信息

楊皓,男,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吳斌,男,黨組書記,負責全局黨務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綠地管護科工作。
鄒小華,男,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園林建設科及公園綠地管護中心工作。
王繁凡,男,副局長,協助局長、書記分管綜合治理、信訪維穩、“三包為民”、安全生產、普法、防汛抗旱、招商引資、“兩違”工作,
陶文軍,男,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分管計財科、園林機械作業中心及紀檢監察工作。
吳素輝,女,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風景名勝科、夢湖管理中心、擬峴台管理中心工作及夢湖(含高速下線)綠化管護工作。
付和平,男,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人秘科工作。負責協調局機關的日常政務、事務工作;
黃建平,男,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園林規劃設計院、地景園林設計公司、文昌里管理中心、負責風景名勝普查、規劃工作及道路綠化管護中心工作。
羅小欣,女,黨組成員,協助局長分管名人雕塑園管理中心和局屬單位工、青、婦工作。
徐大國,男,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綠化督查科行政審批及城市濕地管護中心工作,分管羊城園林綠化有限公司、綠色陽光苗木開發有限公司。

內設機構

2012年2月,撫州市園林綠化局與市風景名勝管理局合併,組建撫州市園林綠化局(撫州市風景名勝管理局),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為市政府直屬正處級財政全額拔款事業單位,負責全市園林綠化工作和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利用、管理工作。市園林綠化局(市風景名勝管理局)機關內設6個職能科室:
(一)人事秘書科職責
負責協調局機關的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局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及全局性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協調、組織園林綠化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宣傳和執法管理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訴訟事項及其他法律事務;負責機關公文處理、文書檔案、保密、信訪、接待、信息調研、辦公自動化建設等工作;組織編寫史志、大事記;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機關有關規章制度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宣傳報導、普法、安全生產、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局管幹部的考察、任免、調配、考核、獎懲工作;負責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辦理局系統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考核、評審上報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負責宣傳報導、思想教育、普法、行風建設、綜合治理、統戰等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工、青、婦相關工作;負責局系統黨史資料的徵集、編纂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職責
1、負責編報局年度財務計畫、城市維護費專項收支計畫,統籌協調全局資金的使用和安排,負責局機關日常財務管理和局系統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對局重大重點專項資金、城市維護費專項資金、園林專項設備購置資金進行監督管理;
2、負責全市園林綠化綜合統計工作。
(三)園林建設科職責
(1)負責園林行政審批項目,參與報建工程建設項目聯審。
1.城市建設項目配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批;
2.改變綠化規劃、綠地用地使用性質的審批;
3.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審批;
4.規劃區內古樹名木遷移、買賣和轉讓的審批;
5.保證管線安全使用需要修剪、砍伐樹木的審批;
6.公園、園林湖泊及其外圍保護地帶內的建築和設施新建、擴建、改建的審批;
7.公園建設規劃發展審批,公園建設發展規劃變更審批,公園收費許可審批。
(2)負責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竣工驗收(含綠地不足部分的異地綠化和樹木補栽)。
(3)負責本單位建設項目的全面管理工作,負責市城區其它重點項目附屬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城市園林優秀工程(園林小區、園林單位、文明公園、林蔭大道、優質工程)評選活動。
(5)負責各縣(區)園林綠化指標的考評工作。
(6)負責組織行業技術培訓、繼續教育和工人等級考核及資格認定工作。
(四)督查管理科
1、巡護市內街道樹、公園綠地、園林設施。
2、《城市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批》、《城市樹木修剪、移植、砍伐許可證審批》、《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臨時占用城市綠地核准》、《古樹名木遷移、買賣和轉讓許可審批》、《園林竣工備案》。
(五)綠地管護科
1、負責市本級範圍內古樹名木保護與管理。
2、負責綠地管護中心、苗木生產單位生產計畫、安排、指導、調度。
3、負責綠地管護中心、苗木生產單位員工技能培訓工作。
4、負責綠地管護中心、苗木生產單位員工的勞動用工、勞動定額、工資核發。
5、負責監督、統計綠地管護、苗木生產所需生產資料採購,和固定資產登記造冊。
6、負責綠地管護、苗木生產日常檢查。
7、負責組織綠地管護、苗木生產月度綜合檢查考評。
8、負責市本級建成綠地的普查與統計。
9、負責政府新建綠地的驗收與接管。
10、負責綠地養護實用技術標準的制定。
(六)風景名勝科職責
1、負責擬定全市風景名勝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其他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2、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內的景觀和自然環境保護監管工作,指導和推動風景名勝區規範管理,保護好風景名勝資源和生態資源,維護好風景名勝區的自然風貌和人文景觀,實現風景名勝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4、負責組織全市風景名勝資源普查,指導縣(區)風景名勝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5、負責風景名勝區的國有資產管理及風景區內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6、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的安全管理、遊覽秩序,保障遊覽安全;
7、負責監督風景名勝區的環境衛生管理、綜合治理管理和服務質量;
8、負責開發風景名勝區的旅遊項目及相關附屬產品,管理和監督景區內與遊覽有關的經營、服務活動;
9、受理景區投訴,依法查處違法風景名勝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
10、指導縣(區)將風景名勝區列入省級風景名勝區預備名錄的申報工作;
11、負責風景名勝區的總體形象策劃與宣傳工作;引導風景名勝區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研究風景名勝區的市場動態,提供市場信息服務,做好風景名勝區的遊覽統計。

下屬機構

撫州市園林綠化局下屬機構為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分別為:
(一)市名人雕塑管理中心職責
1、負責園區旅遊資源的開發、保護與管理,研究制定園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重要旅遊產品及旅遊新線路的開發等工作。
2、負責園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園區環境衛生和食品衛生、旅遊車船、水電運行、安全遊覽、依法和文明經營、對外接待、服務質量和數位化建設等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3、負責園區品牌創建工作,組織對外形象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加強與省內外旅遊部門、旅行社等組織的合作,培育和開拓國際、國內和省內客源市場。
4、負責園區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國有資產權益,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市夢湖和濕地管理中心職責
1、園林局局長和分管副局長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制定的有關園林、旅遊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自身的實際,制定工作計畫和內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2、負責園林綠化、水體養護、景觀燈管理;
3、負責景區道路環衛、公共設施管理。
4、負責受理旅遊投訴、景點依法監督管理、A級景點統計、諮詢工作。
5、負責制定本風景名勝區的市場開發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
6、負責開發本景區的旅遊項目;形象策劃和宣傳工作。
7、負責本風景名勝區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研究本景區的旅遊市場動態,提供市場信息服務;管理和監督景區內經營性活動。
負責人:付波
(三)市文昌里管理中心職責
1、負責制定本風景名勝區的市場開發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
2、負責本景區的形象策劃與宣傳工作;
3、負責組織開發本景區的旅遊項目;
4、組織本景區旅遊產品的開發及重大促銷活動、旅遊宣傳活動和旅遊交易會,提供旅遊宣傳主有關展銷服務;
5、負責本風景名勝區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
6、研究本景區的旅遊市場動態,提供市場信息服務;
7、管理和監督景區內經營性活動。
(四)市擬峴台公園管理中心
1、負責綠化養護、公共設施維護管理。
2、景點依法監督管理、A級景點統計、諮詢工作。
3、景區環衛、綜合治理管理。
4、負責制定本風景名勝區的市場開發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
5、負責本景區的形象策劃與宣傳工作;
6、負責組織開發本景區的旅遊項目;
7、組織本景區旅遊產品的開發及重大促銷活動、旅遊宣傳活動和旅遊交易會,提供旅遊宣傳品及有關展銷服務;
8、負責本風景名勝區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
9、研究本景區的旅遊市場動態,提供市場信息服務。
10、管理和景區內經營性活動。
(五)市綠地管護中心職責
1、全面負責城區道路園林綠化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2、熟練掌握園林工程技術標準、質量標準、施工工藝、試驗檢測、識圖、預算等業務知識,並能夠在實踐中靈活運用,確保綠化工程按時按質完工。
3、及時做好綠化澆灌、施肥、排澇、除草、修剪、病蟲害防治等日常工作,苗木生長茂盛。
4、組織員工進行專業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文明施工,避免不安全現象發生。
5、強化檢查,做好綠化養護記錄。
6、負責對城區專業園林綠化進行業務指導和技術服務。
(六)市園林規劃設計院職責
1、負責編制城市規劃區內園林綠化中長期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綠線)。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計畫。
2、負責制定年度園林綠化方面科研項目計畫,組織園林綠化重點科技項目攻關和新技術開發與引進及科技成果鑑定、申報和推廣運用;負責制訂園林綠化科技管理規章和技術規程規範。
3、組織實施城市規劃區內新建各類綠地的規劃設計工作。
4、業務範圍為景觀設計、園林景觀設計、風景區規劃、城市環境設計、園林景觀設計、道路綠化、廣場設計、古建築設計、仿古建築設計、廠區綠化設計、公園規劃。
(七)市園林機械作業中心職責
1、掌握綠化知識和技術,精心管理綠籬、草坪、邊緣石維修、樹木修剪等按工作規範進行日常管理。
2、使用園林機械必須注意安全和自身保護,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草坪、綠籬及時修剪,及時澆水、保潔,防治病蟲害,使綠籬、草坪、樹木長勢良好,無病蟲害,清潔、整齊、美觀。
4、文明生產,工作完後,清理場所,不得偷工減料,整齊就近堆放碎草,不得將公共器材占為己有。
5、熟練、合理使用園林機械,並對園林機械進行日常護理,節約使用機、汽油。
6、依法護綠,主動制止損綠行為。
7、工具使用完後,應清理乾淨,並及時交倉庫,不得私自外借。
8、嚴格考勤制度,及時完成綠籬修剪任務。
9、遵守園林綠化局的一切規章制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0、統籌利用各類園林機械規模效益,對各類綠地修剪、噴藥、澆水等機械作業進行安排,對工作質量進行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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