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榕城區體育局

單位簡介

根據中共揭陽市榕城區委、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揭陽市榕城區區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揭陽市榕城區人員編制精簡方案>的通知》(揭榕委[2001]23號),設定體育局。體育局為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賦予體育工作行政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訂全區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和幫助各鄉鎮、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培訓民眾體育骨幹,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
(三)對競技體育進行巨觀的指導和管理,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運動項目的設定,協調、監督、指導業餘訓練工作。
(四)負責參賽省、市運動會榕城區體育代表團運動隊的組隊和比賽工作,承辦各級運動會榕城賽區的各項籌備工作。
(五)協同有關部門規劃體育設施建設。
(六)按有關體育市場管理法規,加強體育市場管理。
(七)抓好體育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建設,培養和輸送體育後備人才。
(八)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體育局設3個職能股:
(一)行政股(掛體育市場管理股牌子)
負責局機關的文秘、計財、檔案、保密、調研、信息、後勤、接待會議及各類活動的組織等工作;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參與體育市場的管理監督;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本單位的紀檢監察、人事、工、青、婦、計畫生育、教育、培訓、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民眾體育股
制訂和實施全區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民健身計畫”的實施,指導各行業、各部門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指導和協調學校、機關、廠礦、企業、社區、農村等體育工作;正確引導民眾體育協會,體育俱樂部開展體育工作;做好體育先進鄉、鎮(街道辦事處)的申報、驗收工作;核准、健全社會體育指導員等級制度。
(三)訓練競賽股
制訂和實施全區各項運動訓練競賽的年度計畫,負責業餘體校的巨觀管理和訓練體制改革,指導區業餘體校和其他行業的運動訓練比賽工作;加強體育人才基地建設,培養和輸送優秀體育後備人才,做好參賽省、市運動會參賽隊伍的組織和運動員的資格審查,以及比賽成績的統計工作、資料積累工作;負責對教練員進行定期培訓和開展學術交流活動;按審批程式,負責實施培訓、考核、審批國家規定的裁判員、運動員等級標準制度;負責涉外體育競賽的巨觀管理、協調、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外體育交流活動。

人員編制

區體育局事業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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