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榕城區建設局

單位簡介

根據中共揭陽市榕城區委、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揭陽市榕城區區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揭陽市榕城區人員編制精簡方案)的通知》(揭榕委[2001]23號),建設局調整為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賦予建設行政管理職能。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1、將市區村鎮的規劃建設管理職能上交市規劃局。
2、將市區燃油管理工作劃歸區經貿局管理。
(二)劃入的職能
原區城建辦擔負的建設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建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區建設事業的地方規範檔案和實施方法。
(二)擬訂本區建設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制訂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國家強制性建設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的貫徹實施。組織制定和會同有關部門發布地方建設技術標準、規範、規程等
(四)負責建築行業管理,指導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管理和監督建築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的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指導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屋商品化、城鎮住宅建設:負責市區的舊城改造、房屋拆遷和商品房預售、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管理,指導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基金的管理工作。
(六)協助配合做好市區規劃管理,指導、協調市政工程管理工作以及市區公用事業工程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做好村鎮規劃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做好舊村莊的改造工作;協助配合做好燃氣行業的管理;指導城鎮建設,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設防工作和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重點工程項目的管理;指導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報批和保護監督風景名勝區管理及城建檔案管理工作。
(七)指導建材行業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推廣工作,組織實施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
(八)制訂行業科技發展、人才培訓規劃,組織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及技術引進工作,指導行業職工隊伍培訓和繼續教育。
(九)負責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企業開拓國內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及勞務合作的指導和管理。
(十)承辦區政府和市建設局、城市規劃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建設局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管理、保密、信訪、以及機關後勤工作;組織編制建設行業改革發展總體規劃;起草綜合性會議報告、總結,組織研究重大綜合性政策問題;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與上報,負責建設行業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機關及系統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計畫工作。做好乾部考核、任免、調配、獎懲、培訓和老幹部管理工作以及社會保險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職工的吸收、調配和勞動工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人才引進和科技計畫的編制、科技成果的鑑定、推廣技術專利等的審核報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建築行業職稱改革及專業技術資格評聘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務、政治教育、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工會、青團、婦女、計育工作。
(三)建工管理股(加掛招標投標辦公室牌子)
擬訂區有關基建規定和建築行業的有關規章;負責建築行業的管理工作以及指導建材新產品的開發利用和推廣,組織實施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監督建築業技術進步、質量管理、安全施工等規章制度和強制性技術標準的執行;負責基建項目開工報建的審批;參與工程招標投標和工程質量及監理機構的監督、檢測、驗評、上報工作:指導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的有關工作,負責施工企業的資質審查和跨地區經營的管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建和勞務合作。
(四)財經審計股
擬訂建設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有關財務、會計的規章制度;負責財務管理和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非營業性收入的統一管理;負責機關、所屬單位各項資金、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以及有關建設項目的分項報批手續;負責對所屬單位財務人員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及對其財經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指導協助所屬企業搞好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局幹部職工的工資、福利工作。
(五)城建規劃和房產股
負責所屬房地產行業管理工作,擬訂相關的規章和管理辦法;指導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屋商品化、城鎮房屋拆遷和物業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參與指導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基金的營理工作;協助配合做好市區規劃管理;指導協調市政工程管理工作以及市區公用事業工程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做好村鎮規劃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協淵做好舊村莊的改造工作;指導村鎮的統一開發,綜合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村鎮建設用地管理工作;協助配合做好燃氣行業的管理丁作;指導城鎮建設、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設防工作和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重點工程項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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