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應該稱呼為換偶。在文明社會中,絕對不應該把任何一個性別視為另一個性別的附屬品。 如果視為物品進行交換,那是犯罪。但換偶不一定是單方面進行的交換,也有可能是經過兩方同意進行的交換行為。
背景資料
在歐美,換偶不是新鮮事,儘管大部分人覺得這種行為非常荒唐,但參與其中的人卻自有一套說詞,他們認為夫妻相處久了,難免厭倦對方,為避免發生婚外情,不如在彼此諒解的情況下,透過換偶方式“疏解”一下。參與換偶活動的人多自認“思想開通”,他們堅信人性軟弱,與其逃避現實,苦苦壓抑,不如和其他想法一樣的夫婦進行交換計畫。
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從事換偶遊戲的人大多是個性叛逆、長髮披肩的嬉皮夫妻,而今換偶人士多為30歲至40歲、有穩定工作和收入的中產階級夫婦。每逢周末,從加州聖荷塞至舊金山等大城市都會舉行交換性伴侶的換偶派對。
有換偶俱樂部訊息人士表示,玩換偶遊戲的夫婦多很富裕,甚至會包下一整座大飯店,進行集體交換性伴侶的派對,有超過4000名會員便包下佛羅里達州邁阿密市沙灘上一幢17層樓的大飯店。另外,2000名愛好此道的夫婦每年1月都會包下牙買加一個度假勝地縱情歡愛。而據2006年的統計,換偶人士更在美國成立了約500個換偶俱樂部。
夫妻關係的意義絕不僅局限於性的方面,更重要的是通過自由自願原則組建家庭,相互尊重,相互照顧,並繁育後代。因此,無論中國還是外國,無論現代還是古代,公眾及輿論對“換偶”行為一向都持批評態度。即使在被稱為開放的美國,“換偶”行為也得不到社會寬容。來自美國媒體的最新報導稱,美國體壇的“十大性醜聞”就包括棒球明星的換偶行為,美國許多輿論對這一行為進行討伐。在韓國,政府也嚴厲地查處了“換偶網站”。
伊朗警方搗毀一個“換偶”團伙,逮捕了12對涉案夫婦。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報》23日報導,這些情侶和另一名涉案人員在網上開設有“換偶”網站,吸引其他夫婦參與“換偶”聚會。 涉案人員多次換偶並在“換偶”聚會中與多名性伴侶濫交。他們多擁有大學文憑,一些人在政府部門工作,有些人甚至已為人父母。 在伊朗,婚外性行為被視作違法,通姦者可被當眾扔石頭砸死。 《伊斯蘭共和國報》說,伊朗警方3月以來開展打擊淫穢網站的行動,迄今已“打掉多個反宗教、反革命的淫穢網站”。
在中國,一些人也開始了換偶遊戲,以此來滿足個人的肉慾。
民眾觀點
任俊棟(編程工程師,32歲):平時經常聽說有嫖娼、包“二奶、三奶”等,這些現象都令人感到憤怒,但是竟然有人拿自己的老婆去跟人家換!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不知道這些人心裡是怎么想的,這種事也做得出!簡直是亂套了。
餘珍(業務員,26歲):這種事情發生在別人的身上還不值得大驚小怪,這個多元化社會裡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但“換偶”這種事還是不應該出現的,也不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我不能接受這種事情。
王女士(媒體工作者,32歲):“換偶遊戲”?打死我也不乾!現代人工作忙、壓力大可以理解,但是發泄的方式有很多種,“換偶”雖屬個人事情,但這種個人行為也不能不顧及社會影響。
黃先生(工程師,35歲):每一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但是作為一個社會人必須對社會心存一份責任感,這是一種非常愚昧的行為,應該制止。
現象分析
“換偶”現象在中國的出現,在某種程度上是受到西方性革命的影響。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除了社會因素外,夫妻之間性生活不和諧也是一個重要原因。很多夫妻存在性生活單調等原因,使雙方或者某一方得不到滿足,內心的激情無法得到發泄。由於歷史原因,中國歷來對性教育較少,認為性生活的方法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東西。其實夫妻雙方在性生活中,都有義務滿足對方。因此,提高夫妻性生活質量是很關鍵的。
李先生(公務員):其實人本來就是生物,沒有必要為了“之乎者也..”,讓自己束縛在裡面,不然“理性”中的很多東西也得不到支持。社會本來就是這么的實現,人越發展,很多東西就越會回到本源... 所以這種現象也是可以理解的。“存在皆有道理”, 我們沒有必要去“堵”,讓社會自然的去發展。
交換配偶,與交換情人是不同的;幾個互換的男女在一起從事非正常的性活動與分別進行非正常的性活動也是不同的。情人關係是一種不受法律保護的不定期的非正常的男女關係,一般來說,只要沒有危害公共的治安秩序,公權力是不去管的。如果涉及私權利的侵犯,則由相關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交換情人,如果強迫進行交換並發生性關係則是犯罪無疑,如果大家都是自願,則應屬於私權利,既然社會、政府無法對情人現象予以處罰,也不應對交換情人的行為予以處罰,情人和交換情人的行為,是違反婚姻法的、應受懲罰的行為,是對一夫一妻制的破壞,但不應受到社會治安的處罰。只有這種交換情人並在特定的場所集體進行性行為從而構成聚眾淫亂,觸犯了公共秩序時,警方才有權力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對相關當事人予以處罰。
案例
副教授組織“換偶”案22人受審 引百家媒體關注
2010年4月7日,在南京秦淮區法院不公開審理的一起聚眾淫亂罪,引來了全球數百家媒體的關注。該案牽涉22人,他們將面臨最高5年有期徒刑的指控,如果領刑,他們將成為20年來第一批因為“聚眾淫亂罪”獲實刑的人。 今日的庭審,主審法官是朱世珍,由於涉案人數較多,此次庭審將於8日結束。因被指參與18起聚眾淫亂,南京工業大學的副教授馬曉海被列22被告首位。也因為馬堯海的副教授身份,此案從一開始,就因“副教授”、“換偶遊戲”等辭彙衝擊著公眾的眼球,同時也引發了社會各界對“公權力是否干涉私生活”、“聚眾淫亂罪”存廢的爭論。
2009年8月17日,秦淮公安分局白鷺洲派出所的警員發動了一次突襲,闖入了網友的隱秘“性聚會”。在一家連鎖酒店的房間裡,5名網民被當場抓獲。隨後,又順藤摸瓜抓獲了17人。這些人中,有大學教授,也有普通打工者。22人以“聚眾淫亂”被檢查機關起訴,22人的被告陣容,創造了1997年修訂刑法13年以來,以“聚眾淫亂”罪名起訴的最高紀錄。
抵制理由
“換偶遊戲”為何受到公眾的抵制?根本的理由是,“換偶遊戲”違背了倫理道德。倫理之所以重要,乃因為它維繫公眾社會的道德原則。一旦倫理被歪曲,那么,不道德的事情就會發生,社會秩序、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會出現混亂。人們都希望社會生活正常,而達到正常狀態,既要靠法律約束,也要靠道德倫理約束。“換偶遊戲”明顯與當前倫理和傳統相悖。一旦“換偶”行為被社會接受,那么,不但成千上萬個家庭會由此崩潰,青少年教育也會出現問題。
法律困境
很明顯,換偶遊戲是一件違背道德倫理的事情,不利於夫妻之間的忠誠與社會和諧。然而,在中國,雖然《刑法》有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規定,但由於罪名認定要有嚴格的程式,而性問題又很難界定。在參與者自願的情況下,“換偶者”承受的主要是道德壓力,在法律則很難處罰。
中立
在“換偶遊戲”各方都自願的情況下,這更像一個道德問題而非法律問題,給予“聚眾淫亂罪”的定義似乎並不充分。儘管《婚姻法》中明確規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夫妻雙方應該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等原則,但《婚姻法》卻並沒有對違反此規定者予以刑事責任的懲罰。
反對
“換偶交易”不是一種犯罪行為,但卻是不折不扣的違法行為。中國的法律保護一夫一妻制,不管是公開的還是隱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行為,都與一夫一妻制度相違背,也違背了夫妻應該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原則。“換偶”這種行為已經違背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