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並沒有任何人一下子創造發明了提琴這一樂器。從這弓弦樂器的發聲原理來追溯它的起源 , 它應是原始先民在獰獵或戰爭勝利後的歌舞時分, 從弓弦的聲音得到啟發而產生出最雛型的弦樂器。然後, 因弦的長短、粗細、繃緊的程度不同而有不同的音響效果,進而發展出二條弦(如二胡) 、三條弦(如三弦) 、四條弦 (如提琴) 、五條弦 (如有些大倍司) 、六條弦 ( 如吉他) 、八條弦 (如曼陀琳) 等種類繁多的弦樂器。有些書本與學者硬要為提琴拉遠親, 找祖宗。是否真有此必要,有其價值,那就是見仁見智的事了。
如果定要為提琴類樂器在歷史的長河裡尋找一些演變進化的痕跡的話,那么其遠祖當與斯里蘭卡地域的鑾芬那斯荃 (Ravanastron), 阿拉伯的冉芭(Rabab), 中亞細亞地域的克曼奇 (Kamantche), 庇里牛斯半島區域的蕾貝卡 (Rebec) 等古樂器有淵源。而發展到公元十二世紀前後的歐洲地區有一種名叫維歐 (中世紀的弦樂器 ) 的樂器 , 定與提琴類樂器有更為親近的血緣關係。它的外形甚至字母的拼法都與小提琴有不少相似之處了。
提琴的設計者是安德烈一阿馬蒂 (Andrea Amati,1525年 ~1611年) 和格斯帕羅-達-薩羅 (Gasparo Da Salo,1542年~1609 年) 。由於他們兩個曾在一起工作, 不同的歷史文獻就有不同的觀點:一種說法是,阿馬蒂為主,達-薩羅是副手;而另一種觀點則正好相反。如果我們考慮到安德烈-阿馬蒂要比達-薩羅年長 17 歲,則似乎達-薩羅應是在阿馬蒂的指導下工作過。因為在那個年代 , 年資也就代表了權威。不過 , 這只是猜測。以此推論,則小提琴的最初設計者應是安德烈-阿馬蒂的觀點更為可取。
種類
小提琴
小提琴(violin)是一種擦奏弦鳴樂器。它廣泛流傳於世界各國,是現代管弦樂隊弦樂組中最主要的樂器。它在器樂中占有極重要的位置,是現代交響樂隊的支柱,也是具有高度演奏技巧的獨奏樂器。現代小提琴的出現已有300多年的歷史,其製作本身是一門極為精緻的工藝技術。它的發音近似人聲,適於表現溫柔、熱烈、輕快、輝煌以至最富於戲劇性的強烈感情。幾個世紀以來,世界各國的著名作曲家寫作了大量的小提琴經典作品,小提琴演奏家在這種樂器上發展了精湛的演奏藝術。小提琴既可以合奏,又可以進行獨奏。
小提琴是一個四條弦的弓弦樂器,是提琴家族中的主要和高音成員(該族系中的其它成員是:中提琴,大提琴和低音提琴)。現代小提琴起源於義大利的克瑞莫納,在1600-1750年間成為最大的小提琴製作中心。著名的有:Amati,Stradivari,及 Guarneri;他們製造的樂器現今都是無價之寶。小提琴的五度定弦為:g, d1, a1, e2, 音域超過3 個半組,是所有管弦樂團必不可少的正規樂器。
小提琴的最早設計者是安德烈一阿馬蒂 (Andrea Amati,1525年 ~1611年) 和格斯帕羅-達-薩羅 (Gasparo Da Salo,1542年~1609 年) 。由於他們兩個曾在一起工作, 不同的歷史文獻就有不同的觀點:一種說法是,阿馬蒂為主,達-薩羅是副手;而另一種觀點則正好相反。如果我們考慮到安德烈-阿馬蒂要比達-薩羅年長 17 歲,則似乎達-薩羅應是在阿馬蒂的指導下工作過。因為在那個年代 , 年資也就代表了權威。不過 , 這只是猜測。以此推論,則小提琴的最初設計者應是安德烈-阿馬蒂的觀點更為可取。
中提琴
擦奏弦鳴樂器。提琴族中的中音樂器,外形及結構與小提琴基本相同,只是形體略大。五度定弦為c、g、d1,a1琴身長度一般為42.5厘米。中提琴的音色比小提琴更厚實、溫暖而豐滿,指法和運弓與小提琴基本相同。中提琴從比中央C低八度音程的C開始,每根弦間隔五度音程,依次為C、G、D及A音,比小提琴低五度,而比大提琴高了八度。 作為獨奏樂器,它缺少小提琴的輝煌性和大提琴的渾厚有力的音響,並且不如小提琴和大提琴那樣在演奏協奏曲時可以和樂隊進行較量。因此作曲家為中提琴寫的協奏曲不多見(多見於小提琴)。中提琴(Viola)名稱,源自古大提琴(Viola da gamba)。古大提琴是一種夾於兩條腿之間拉奏的樂器。但其實古中提琴(Viola da braccio)才是中提琴與小提琴的前身,因為古中提琴是架在肩上拉奏的。中提琴的發展和歷史與小提琴十分相似,但在獨奏的場合缺少小提琴的適應性和,只好居伴奏的地位,使演奏的聲音便和諧。在十八世紀最後二十年間,許多樂家逐漸承認中提琴獨特優美的音色,因而常用於海登和莫扎特的弦樂四重奏。但用作獨奏樂器時,它的音色獨具特色,像是充滿鼻音的弦樂器,發出低沉而神秘的聲音。這種特點被中國許多優秀的作曲家所利用,使加上弱音器的中提琴模仿馬頭琴的聲音,在《嘎達梅林》,《御風萬里》,《草原之歌》等等獨奏或交響樂中發揮巨大的作用,給人們以耳目一新的感覺。因為中提琴獨特的音色, 所以在交響樂中,大多處於中聲部,經常會與小提琴, 大提琴,一起完成主鏇律, 多以襯托為主。
19世紀,N·帕格尼尼獲得了一把A.斯特拉迪瓦里製作的中提琴,H·柏遼茲為它寫了一首交響曲《哈羅爾德在義大利》。柏遼茲不僅把中提琴獨奏寫得非常精彩,而且把樂隊的中提琴聲部也寫得十分優秀。20世紀以來,出現了L·特蒂斯、W·普里姆羅斯和P·欣德米特等中提琴演奏家。W·沃爾頓為特蒂斯、B·巴托克為普利姆羅斯寫了《中提琴協奏曲》。欣德米特自己寫了 4首中提琴協奏曲,由他親自演奏。從中提琴的演奏藝術發展來說,在室內樂作品中,特別是弦樂四重奏中,才充分發揮了它的藝術表現力。
但中提琴在歷史上一直不大受重視,即使像貝多芬這樣善於開發樂器獨特個性的大師,也滿足於把中提琴保持在從屬聲部的水平上。這種狀況甚至影響到學生學習中提琴的熱情。總有這樣的說法,學不成小提琴的人迫不得已才轉而改行搞中提琴。仿佛中提琴是件蹩腳的樂器,只配給庸碌無能的提琴家使用。事實當然不是這樣。法國大革命時期的代表性作曲家梅雨爾在他的歌劇《烏達爾》中,自始至終不用小提琴,而是把弦樂的基本的和最高的聲部交給中提琴演奏。這個創舉也許激發了相遼茲的創作欲。28年後,也就是在1843年,柏遼茲寫下了他的《哈羅爾德在義大利》,這部作品是柏遼茲題獻給帕格尼尼的帶中提琴助奏的交響曲。但是帕格尼尼嫌獨奏中提琴聲部過於沉寂,始終未予問津。這部作品後來是由帕格尼尼的學生西沃里予以首演的。其實,《哈羅爾德在義大利》是柏遼茲慘澹經營之作,中提琴在裡面扮演標題上的主人公,落落寡合,卻有一肚皮說不完的心思。換了小提琴作主角,未免過於耀眼;大提琴呢,又過於傷感;中提琴則深沉感人正合適。這部作品在19世紀的中提琴文獻中可說是獨步一時。不過話說回來,中提琴在歷史上地位較低,還真和自身有幾分關係。我們知道,小提琴和大提琴都是在制琴名師斯特拉迪瓦里的手中定型的。中提琴卻沒有這樣的福氣。中提琴的尺寸在很長時間內都沒有一個大致的認同。不是你嫌我做的大了,就是我嫌你做的小了。法國19世紀上半葉的制琴名師維柳姆,曾經製造了一批音響豐滿有力的中提琴,可惜由於尺寸偏大未得到好評,被束之高閣了。19世紀末,特蒂斯(1876-1975)奮起從事中提琴演奏事業,終生不輟。他設計製造了十六又四分之三英寸的特蒂斯型中提琴,算是給中提琴定下了一個相對合適的身材。
大提琴
大提琴是管弦樂隊中必不可少的次中音或低音弦樂器。在管弦樂曲中大提琴聲部經常演奏鏇律性很強的樂句,也與低音提琴共同擔負和聲的低音聲部。它也是非常為人們所喜愛的獨奏樂器。
套用譜號:低音譜號或中音譜號、次中音譜號。
類似小提琴,但琴身大很多,標準高約48英寸(就是1.2米左右),琴弓稍粗且短,定弦比中提琴低八度。
使用材質:
琴身:木製結構,以槭木和雲杉為原材料配合製造的音色最佳;琴弦:金屬絲;琴弓:馬尾。
大提琴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6世紀末,是一種叫作“低音維奧爾琴”或“膝間維奧爾琴”(Viola de gamba)的15世紀的樂器演變而來。維奧爾琴的體積不像大提琴那么大,弧形也不那么明顯,但演奏時可以夾在兩膝之間,像大提琴那樣用弓拉奏。
大提琴最初在義大利語中被拼作violoncello,後來逐漸簡寫為Cello。 大提琴以其熱烈而豐富的音色著稱,是交響樂隊中最常見的樂器之一。適合扮演各種角色: 有時加入低音陣營,在低聲部發出沉重的嘆息;有時則以中間兩根弦起到節奏中堅的作用。 大提琴最為輝煌的時刻,要數作曲家賦予其表現如歌的鏇律的使命。整個大提琴組奏出的美妙的鏇律,足以令交響樂隊中的任何其他樂器都相形見絀。